各位律师好,我和前夫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子产权归我,我付给男方8万元补偿款,其中2万元现金,6万元分期支付,6年内支付清。因为当时买的房子是别人单位集资的房子,协议书上写的是某某公司宿舍几单元几房。我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产证上写的某某街几号,地址是同一个地方。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管局工作人员说协议书上写的和房产证上写的不相符,除非叫前夫带身份证来签字更正,或者到民政局把协议书更正过来。这2种办法都得要前夫过来,可是他不愿过来办理,请问怎么办,这房子还是归属于我的吗?急急
本人是协议离婚,婚姻期间置有一房产,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只有本人的名字(即男方)。离婚协议是这样写的:离婚后房产由男方更名为女方,房产归女方所有,在更名期间男方有责任帮助女方更名房产,并且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平均分担。办理离婚手续后,我也积极找女方办理更名等事宜,本人希望能尽快解决事情。但是女方的
各位律师你们好: 有个问题请教你们,我和前妻是在结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是我们2人的名字),结婚2年后双发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男方支付女方50000元,房产归男方所有,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去办理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吗? 我们去问过,重庆这边的房交部门说要交3%的税,但看到网上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
夫妻在2007年协议离婚,协议中规定房产归女儿(已成年)但后来父亲拒不过户房产证也不交出房产证,现在有以下问题 1: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是不是不可以? 2:进行公证以后去要求强制执行是否可以? 3:因为已经过了好几年了,公证是不要求双方达成一致才行? 4:如果直接拿离婚协议去房管局是否可以过户? 5:现在起诉,
我是卖方,2004年我把我的一套房产卖了出去去城市供了一套,卖的楼因对方说钱紧张没过户,只是去当地的公证处公证了。由于现在出现了第二套房产条例,如果前套房不过户,我就属于第二套供房者,以后又得把利息调上去,现在我要求对方过户,但他们不过户,我如何是好?请律师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婚姻期间共同所购房产,房产证是女方名字,后双方协议离婚,所以在协议书上未提及房产分割问题,请问现在如果在法律上男方是否有房产权 当时想卖,现未卖成
婚姻期间共同所购房产,房产证是女方名字,后双方在2002年协议离婚,当时想卖房,现未卖成,现在儿子在住。所以在离婚协议书上未提及房产分割问题。请问,现在已过几年时间,房产证还是女方名字,房屋所有权是否还是双方共同所有 如果是,女方不配合更改房产证怎么办
你好,向你们咨询一些关于房产过户的一些问题,我朋友贷款买了一套房(已经交了首付),因工作关系,要去外地,房子就不想要了,想给我,我想问的是这其中过户手续能办吗、?怎么办?
现在女方属于哺乳期,但是已经将我儿子丢弃了4次,最后一次至今时间长达2个半月,现在我想起诉离婚,法院能否支持受理,我于2007年年底买的按揭新房(房产证属我的名字),2009年4月结婚,如果我现在起诉离婚,房子问题和其他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请求各位律师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