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昨天开车,肇事逃逸,半夜被带到交通队,被撞人现在在医院,右手手指断了三根,肋骨骨折,脑下膜有出血,具体应该怎么处罚啊
车主的车 被朋友开去出了交通事故,然后逃逸,现在朋友失踪,我们当时立马报了案,现在后续的医疗,赔付工作已经完成,也与伤者达成赔付协议并双方签字同意,但是交通队还是不放车,该怎么办? 交通队的理由是:必须找司机,回来,那么对我们车主方,是不是很不公平?
我小舅夜晚在人行道上骑车,有辆货车在人行道上停着并且没开后尾灯。我小舅在视线不明的情况下撞在了车上,车主发现情况后直接逃逸,后来我小舅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送到了医院。我小舅现在已经出院,医生鉴定面部毁容,医疗费用了1万3千多元。 我想问下我小舅最高能获得多少钱的赔偿。
我于2011年9月13日被一辆小轿车撞倒致伤,9月20日我到县交警队报案。肇事后,肇事者跑到外地,一去不归。肇事者肇事时开的是别人的车(即借别人的车),且肇事者没有驾驶证。我认识肇事者都,肇事时多人目击,目击者也认识肇事者,且派出所有肇事时的监控录像。交警队到肇事者家去过,肇事者的母亲也承认她儿子的肇事事实。
本人的车停靠在路边,开车门时没看清,后面来了骑自行车的妇女正好撞到门上,但是由于对方没事,但是硬要求赔偿,我认为是碰瓷的,所以一气之下就走了,谁知对方报警说我是肇事逃逸,我当时真的不是想逃跑,只是对方什么事都没有,我才走的,请问这属于肇事逃逸吗?会怎么处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