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未记和未记完整我的反驳和说明,宣判书上也未出现所有反驳及准确说明。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案男方户口地法院简易不公开审理,男方当庭胡编乱造的笔录记录的很充分,法官也在不断提示补充;而女方的依据反驳和说明法院未记和未记完整,尤其是关于“钱”的问题。女方辩驳记入的很少,宣判书上提及更少,男方给写的冠冕堂皇的好。 以为像电视那样当庭怎么也有录音真实的记录,会有录音吗? 而且大部分证据法院说在举证期未提交当庭法院不予确认和不质证(N病历及药费和N张汇款凭条 还有对应的男方发的短息),女方不知道举证期和质证。造成了女方分居近一年的母子任何费用,男方不予支付的判决。男方还编造结婚彩礼、生活费、和分居期间给过女方很多钱都是借款及法院写的男方卡里1万余元被女方取走。窝火呀! 如今已经叛离,抚养权归我,分居一年的费用我就是不在乎不上诉了,追讨抚养费,好不容易联系到男方却编造说付过抚养费了,说什么“你把孩子放我家住一个月或几个月”他就继续付抚养费,否则不再给钱,而且还拿着庭审笔录和判决书那写的那些钱来告我要赔偿还他,故意气我们,说他现在离职了没收入造成他困难了!难道签字就代表他那些胡编乱造我就认可了吗?因为后边没写、写清我的反驳和说明。 遇上这样的无赖,一点都没办了吗?他已经从北京公司调到上海分司工作,工资怎么开具体查不到。我若去他地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得有账号和钱的信息才能申请?一年可以申请一次还是几次? 如果今天申请,明天人家就知道把钱取了不也是执行不了?
人民法院对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协助执行事项里对要求查封的房产提供的是房屋他项权证号,是否符合规定,是不是必须提供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号 他项权利证也能代替房屋所有权证吗?
在收房书上签字,但备注上有什么具体问题,在这具体问题未整改期间又出现新的问题,请问这该是谁的责任?
在收房当天,我发现照明有问题,但在收房书上已经签字,并备注上此具体问题,在这问题未整改期间又出现房门被人撬开,电线被人盗走,请问这该是谁的责任?
离婚协议书上男方主动放弃所有财产,并在协议书上签字,若其反悔还能拿回财产吗?
男方有外遇在先,主动提出离婚,并抛弃三个孩子给女方抚养,但其在离婚协议书上保证放弃所有财产,并每月给未成年儿子每月1000元,但离婚后以没有钱为理由拒绝每月给未成年儿子1000元抚养费,并威胁若继续要抚养费将取回原本放弃的财产
有一工伤赔,厅长主持在厅外和解的,当时就打印好了庭审笔录,该笔录最后几行写到: “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根据民诉法第91条规定,本案当庭兑现,不制作调解书。请双方当事人校阅笔录并签字,现在闭庭。” 之后,双方按笔录内容都履行的赔付款的收支行为,且在笔录上签字,厅长也签了
质量监督服务站的人,还有开发商和监理都过来人了,裂缝的墙都看过了,但是给的说法都是含糊其词的,也都承认是出现问题了,但是就说不影响使用,麻烦问下我该怎么办
夫妻婚后协议说明丈夫一切所得均归妻子所有,离婚时妻子有权分父辈在婚后赠予丈夫的房子吗?
夫妻婚后协议说明丈夫一切所得均归妻子所有,离婚时妻子有权分父辈在婚后赠予丈夫的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