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挂失后是否可以用来身份盗用举证或是否足够保护权益
本人上月找到金融公司,通过包装向银行贷款,近日因后知后觉想要放弃本次贷款,中介提出包装需要费用,因办事前没有标明任何费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对方手中有本人银行卡、u盾、手机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我已经挂失并注销银行卡,并挂失补办身份证,请问是否足够维护本人权益不被侵犯
因为业务上的一些原因,我在未经过别人的允许擅自用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兴业银行申请一张信用卡,当时去交材料的时候银行的人也没向我要看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而且在此之后他们都没有打过任何的电话来审核里面的内容,后来这张卡并没有审核通过,但身份证原件的主人知道了这件事情,他投诉了兴业银行,现在兴业银行要以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