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事情很麻烦,请求帮助 男女双方结婚20多年,因男方屡次发展婚外情,导致女方最后离家出走,在女方离家出走不到2个月的时间 还没有去办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男方带新欢住进来,以夫妻生活的方式告诉亲戚朋友,现在女方想要告他们 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判决 ? 关于财产方面,男方是包工程的,目前工程停工,明年才能结算,如果现在签字离婚的话,明年的工程款还算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到那时男方把工程款以还债的名义转走的话,女方有办法吗? 如果离婚的话,现有的外债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男方已经构成重婚罪了吗?如果成立,女方是不是可以分得全部财产?
父母结婚三十多年,一直是婚姻关系。九三年父亲在外面与一女子生有一子,现年十五岁,在家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和做小生意,几年前在深圳买一了一套房并根据房屋政策将其两母子户口迁到房产所在地,房款是父亲通过单位一次性办理退休和退股的费用还清银行房贷,但是房产证是那两母子的名字,不是我父亲的名字。另,父亲还为
我父亲前前后后据我知道确切的外遇就长达3次·一次是邻居·一次是老师·还有一个就是现在这个·他们在同居·这属不属于重婚?据外面一些风言风语说他们已经有孩子了· 父亲经常灌输给我们这些孩子我妈妈很坏·经常欺骗我们·我们又不能反抗·因为我们读书的经济主要来源于他·每次拿学费都要被他“说教”,说是我妈妈 有钱
我和我爱人登记已经两年了,登记之前,我爱人和前女友结婚仅举办过婚礼,没有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证,但是一直居住在一起,已有4年左右,没有孩子,其中购买过一栋房产,(房产证是我爱人名子,现按揭中)。我和我爱人登记两年,登记之后,我和我爱人和其前女友曾做过口头协议,两人不再有任何瓜葛,我同意先将他们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你好,我离婚已经三年多了,我前夫跟我生活了三年,分居一年,经法院协调离婚。我有个店铺,那是我婚前财产,当时他也没主张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店铺值钱了,他现在有很多动机表明他对此感兴趣,他是否可以再起诉我,能否再进行财产分割。因我们之间有孩子,经常走动。他甚至配了我家的钥匙,到我家翻动过。
关于婚姻中出现第三者,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以及是否犯有重婚罪!新婚姻法!
我的一个朋友(女)的老公,7,8年前带着家里的钱,和第三者一起跑到了外地去过逍遥的日子,现在和那个第三者有了一个孩子,大约5,6岁,并且在外地买了车和房子,但是这车和房子都是落户在第三者名下。我朋友有一儿(29岁)一女(23岁),在这8年中都以成婚。现在我朋友家中共有2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但是都是落户在那个男人
男方和女方结婚三十年。婚后生了两个女儿,由女方一人抚养长大,现在均成年。男方和第三者同居生了两个孩子,并一起生活15年。在男方出轨初,男方写下声明把名下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现在男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女方上诉离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男方是否构成重婚
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所有遗产(车、房子、门店楼、公司)那些人会分割到。子女分得一样吗? 如果子女分得家产,子女离婚的时候,离婚时夫妻分割的财产包括去世父母给子女留下的继承和遗产吗? 问题补充: 如果是遗嘱继承是谁,那么所有财产就是继承人一个的吗? 那么父母去世遗嘱继承的子女如果离婚那么夫妻财产分割包
男女双方结婚20多年,因男方屡次发展婚外情,导致女方最后离家出走,在女方离家出走不到2个月的时间 还没有去办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男方带新欢住进来,以夫妻生活的方式告诉亲戚朋友,现在女方想要告他们 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判决 ,关于财产方面,男方是包工程的,目前工程停工,明年才能结算,如果现在签字离婚的话,明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