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20多年,因男方屡次发展婚外情,导致女方最后离家出走,在女方离家出走不到2个月的时间 还没有去办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男方带新欢住进来,以夫妻生活的方式告诉亲戚朋友,现在女方想要告他们 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判决 ,关于财产方面,男方是包工程的,目前工程停工,明年才能结算,如果现在签字离婚的话,明年的工程款还算是共同财产吗?如果到那时男方把工程款以还债的名义转走的话,女方有办法吗?
父母结婚三十多年,一直是婚姻关系。九三年父亲在外面与一女子生有一子,现年十五岁,在家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和做小生意,几年前在深圳买一了一套房并根据房屋政策将其两母子户口迁到房产所在地,房款是父亲通过单位一次性办理退休和退股的费用还清银行房贷,但是房产证是那两母子的名字,不是我父亲的名字。另,父亲还为
我父亲前前后后据我知道确切的外遇就长达3次·一次是邻居·一次是老师·还有一个就是现在这个·他们在同居·这属不属于重婚?据外面一些风言风语说他们已经有孩子了· 父亲经常灌输给我们这些孩子我妈妈很坏·经常欺骗我们·我们又不能反抗·因为我们读书的经济主要来源于他·每次拿学费都要被他“说教”,说是我妈妈 有钱
A男和A女结婚已经20余年,有一男二女三个小孩均已20多岁。现在A男和B女育有一六岁男孩,并有住房,组建家庭,但可确定未登记注册结婚。现在A男经常与B女住在外面的房子,偶尔也回到自己的家。现在A男在考虑卖掉夫妻共有一处房产,A女准备起诉。先咨询: 1:A男和B女非法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2:A男有无权利卖掉夫妻共有房
我和我爱人登记已经两年了,登记之前,我爱人和前女友结婚仅举办过婚礼,没有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证,但是一直居住在一起,已有4年左右,没有孩子,其中购买过一栋房产,(房产证是我爱人名子,现按揭中)。我和我爱人登记两年,登记之后,我和我爱人和其前女友曾做过口头协议,两人不再有任何瓜葛,我同意先将他们
男方和女方结婚三十年。婚后生了两个女儿,由女方一人抚养长大,现在均成年。男方和第三者同居生了两个孩子,并一起生活15年。在男方出轨初,男方写下声明把名下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现在男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女方上诉离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男方是否构成重婚
房子是婚后买的,买房手续都是婚后办的,房子首付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首付款男方父母多一点,女方父母出资少一点,均无公证,房产证上均有两人名字,房子贷款以女方公积金名义贷的,每月还款扣女方的钱,男方给现金给女方,请问,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是不是一人一半,求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