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女的因为我家水滴到她们店门,其实是我们家楼上的漏下来的,都跟她们说了在联系楼上的人尽快来修补,她们一天三次找上门很大声的打门,第一次我妈就说我们家有人在坐月子叫小声点,水管的事我们会尽快解决的,不要把小孩吓到,可是她们还又上来又踹门,这两次来不是同一个人,头两次就来踹了门,到了晚上两个一起跑上来又踹门,这次只有我哥跟我嫂子和刚出生的小妹妹,我哥门一开她们就一顿骂,我和好生好气跟她们说我嫂子在坐月子,你们不要这么大声会吓到小孩的(因为我嫂子的房间就在大门旁)她们还硬要往里冲,我哥就不让她们进去,就推她们出来门口,谁知道这两个女人就打我哥,一个揪着我哥的衣服一个打,还拿起我家门口的扫把打,那棍子都打断了,我哥看两女的不想跟她们打,就拦着她们,就在我哥拦另外一个女的棍子的时候,另一个女的脱下高跟鞋就往我哥头上打了个口子,流血了,我哥看到血急了,就也打了她们几下,其中一个女的不知道在我哥抵挡的时候脸撞哪了,现在鉴定出轻伤,要我哥坐牢赔钱,我就纳闷先闹事的人就算是轻伤了,就一点责任都没有了吗?就因为她们闹的我们家刚出生的小孩不知道是不是被吓到,一直吐奶连黄水都吐出来第二天就住院挂了整整两天的盐水,那么小的小孩头上针插了两天,血还抽了两管子,那这责任算谁的,苦都白受了吗?法律?有时候这法律都是包庇这些闹事者的吧。我哥这也算正当防卫吧。
我就算想问我哥又责任赔偿坐牢,那闹事者就可以这么逍遥的享受这把我哥送到牢里的快感而什么惩罚都不用,这样想想,我觉的法律并不公平公正。这样以后还会去相信法律吗?我想最起码我们家人不会再信了。
对方说我欠她钱,没有凭没有据,上我家闹过两次,第一次是6月19号晚上踢了我妈两脚,我当时不在家,6月20号下午又来我家闹,跟我妈妈打了,后来要走我没有给走的,我下午拦着对方,正好警察了,就去了警局处理了。
两人发生矛盾争吵后,撕扯过程中被对方的朋友背后袭击!致头部轻伤,被打人想报案解决,如果报案不能解决势必咽不下这口气!可能会武力解决,如果法律武器能够维权,势必少了很多打架斗殴案件!要怎样走法律途径解决呢?
我们这边是搞货运的,因为客户与厂家有些质量问题的不和,客户不给钱厂里,我们负责代收!后来我们从中间调节说再补件货过去给客户到那边我们担保前面的钱也给代收回来,客户也同意了,厂家不同意!不肯补,说我们签了代收就找我们要货款,我们要他跟客户协商,他们不听!他们就找了5个人(其中两个社会上混的)来我们办公
我们开店做生意,一妇女上门发生口角,最后以优惠价格完成交易,妇女离开。过了一会她老公进来,就开始砸东西踢桌子,在互推过程中我方和他一起摔倒在地,结果他轻伤。他上门摔东西的时候有几个人看见,而且愿意作证。我们需要负什么责任?现在他们要求刑拘,不然就重额赔偿。 是在一起摔倒的时候,他的膝盖着地造成的轻伤
甲方早上冲到我家里,把门砸坏,拿着砖头扁担在我与家人面前挥舞,并用辱骂我们,情绪激动下打了甲方!到派出所就否认在我家闹事一事,并要求陪尝甲方误工费医疗费!
因为隔离村的人强行来我村后龙山封坟,我村的人在和他们争议中打伤了对方俩个至轻微伤,一个轻伤,他们的医药费共2万多,我们村的人有一个也被打伤了手部,而且有一颗牙齿被打断了半颗,但我们没有住院治疗,也没去做有法医鉴定,只有医院的门诊疾病证明。现在政府司法人员调解说他们要求赔偿12万,我们村的人说是他们来闹
对方两人上门找事,先动手打了我,我报警后警察没到,对方又叫来一人合伙打我。后我住院半月,医药费6000,财产损失4000.误工半个月。对方不赔,我鉴定伤情结果是4处轻微伤,脸下方逢了4针长度2.5厘米,左眼顿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而且我去了医院后对方两个人又去了医院打了我几拳头,跺了我4脚。请问对方触犯了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