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一亲戚找了3个农村户口向银行无息贷款,每户5W,共15W,他找我给担的保,现在他没钱还债了。我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下: 银行是先向那3户追偿债务还是先找我? 如果那3户拒绝履行债务,但他们都有房产,那我该怎么办?银行或法院是不是应该先向他们3户强制执行? 在签合同时,由于合同内容很多,没细看,不知道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不知道您是否知道银行在一般情况下是采用的哪种担保方式呢? 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我会承担多少债务? 谢谢!
我借给某公司60万,借条上约定:借款人到期不偿还本息的,由担保人在到期后3日内偿还。 借条上有公司财务章,法人签名,担保人签名,但法人和担保人是一个人 这张借条担保法律效力怎么样
您好,我父亲替人担保欠货款七万元。欠款人应在二零一零年五月归还给厂家,欠款人无力偿还其欠款,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只还给厂家一万元。厂家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起诉我父亲,我父亲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我是一名乡镇的普通公务员,前年为一个朋友小杨的父亲老杨(60岁,农民身份)办理农行的“惠农卡”提供了担保,现老杨用惠农卡贷款5万元,到期后欠款不还,银行直接找到我,要求我还款,不然就到法院起诉,到时去执行我的工资还款。据我所知,老杨本有几十亩林地(至少价值20万以上),后来赠与过户给了另一个儿子,现在只
2008年我和另外一个人帮朋友担保了一笔创业贷款4万元,2009年到期后债务人一直还不上贷款,担保中心将找到了另一个担保人,那人陆续还了25000元,但由于我工作调动不在那个地方了,所以担保中心直到现在一直没有联系我要求还款。现在担保中心准备把债务人和2个担保人一起向法院起诉。担保合同约定的是连带责任,而且债务到
借款人于2011年6月向出借人借款壹佰万元,在借款协议中,借款人以自己公司作为第一担保人,以其弟作第二担保人,以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部作第三担保人,并以在建项目的业主单位房产证作借款壹佰万元的抵押依据。 借款名义是以在建工程资金需要,而借来的壹佰万元实际直接汇入了借款人自己的公司,并未用于在建工程。
老师您好!请问:A是上市公司,B是一家房地产公司,B在一个三线省会城市开发一个项目,其中A和B都属于一个集团公司下的独立法人公司,在一个信托产品中,其合同约定为:A为B的股权购买义务向信托计划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A对B的担保是有选择性的,他可以买B的股权也可以不买B的股权,并非是必须的连带担保,对吗
朋友于2011年5月7日向他人借款,朋友签了借款合同,我签了连带责任担保,但合同中没有写出借人和借款期限,后来朋友跑掉了,出借人于2012年4月5日起诉我这个担保人,要求我偿还本金及自2011年9月7日(出借人说这天起未付利息)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我想问:如何界定合同履行期届满?如果出借人在法庭上口头承认2011年
朋友于2011年5月7日向他人借款,朋友签了借款合同,我签了连带责任担保,但合同中没有写出借人和借款期限,后来朋友跑掉了,出借人于2012年4月5日起诉我这个担保人,要求我偿还本金及自2011年9月7日(出借人说这天起未付利息)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我想问:如何界定合同履行期届满?如果出借人在法庭上口头承认2011年
我父亲曾经帮朋友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签字,父亲的朋友是拿自己的房产证做的抵押贷款,但是当时信用社的贷款主任说,只是担保,并不承担还款责任。父亲在没有仔细看合同的情况下就签了字。现在父亲的朋友没有即使还钱,现在信用社要父亲还钱,说我父亲是主借款人,要父亲还款,不然要冻结银行账户资产并起诉。现在存在几个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