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机动车主,骑电动车左转,对方开铃木奥拓直行,速度不慢,撞车后我受伤入院,没能仔细看机动车车损情况,大概是叶子板瘪了一点,保险杆瘪了一点。交警到现场后就判断我是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理由仅一点:我左转,对方直行!我受伤误工一个月有余,事后裁决。对方修车费我出,我的住院费不贵(因为主要伤及韧带,只能自己疼痛慢慢好,没有更好的恢复方法,入住时间仅为三天),对方全付,我的电动车修了六百多,自己出的钱,对方的小奥托,居然修了一千九百多,又不是奥迪,才伤个保险杆叶子板居然要近两千!!(重点还有我们到修理场定损的时候,对方因为认识修理场的人,已私自将车头拆卸,看不到原损伤情况了)要求我来付款,我的误工费对方以保险公司不认可我公司的工资证明为由不给予报,营养费一分不付。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没到交警队签字解决,对方以此要到法院起诉我。想请教相关专业人士,我该怎么做?
机动车由西往东,非机动车有由东往西到路口往南拐时发现机动车飞快行使变站在了双黄线上,机动车从由西往东车道跨越双黄线到由东往西车道把非机动车辆上的人撞死
机动车标准停在红绿灯直行车道,等红灯,结果非机动车后面追尾撞了机动车,请问责任谁负责。
机动车标准停在红绿灯直行车道,等红灯,结果非机动车后面追尾撞了机动车,责任由谁来承担。
今天早上,在非机动车道上,后面驶来的一辆雪弗莱和我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我没有受伤但是划伤了对方的汽车,交警认定双方各付一半责任,那么赔偿时应如何进行?是保险公司说的那种我修他的汽车,他修我的自行车吗?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非机动车驾驶员十级伤残 双方负同等责任该如何理赔
令机动车驾驶员已拿出7400元医药费 机动车驾驶员所属车辆也投保于第三人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机动车左转,非机动车直行。非机动车碰在机动车后轮胎上人受伤,请问责任怎么分?
当时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我开的机动车左转,很早就打转像灯了。左前面一定的距离有一非机动车直行,非机动车看的我转弯不减速也不怎样。在我快过去的时候直接碰在我的后轮胎是人受伤,请问我的责任有多少?
当时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机动车左转,左前面一定的距离有一非机动车直行,双方都减速但还是相撞,机动车司机下车不管人的死活只要求赔偿几千块,请问双方的责任有多少? 怎么评定赔钱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