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一年了,在没离之前他在外欠了好多钱,打了欠条,别人现在找不到他,把我给告了,请问我需要还吗?
我婚前借款按揭购房,婚后家里开支,交按揭款,日常开销都是我支付,她的收入都没给家里花一分钱,她考研了四年,她的收入都用于买资料,上培训班,买化妆品,包括给导师送礼都是我支付的。上学的钱是我卖了房后支持给她,三年来我的收入也基本用于支持她上学。现在她毕业了在外地找了工作,提出离婚,请问这期间的债务怎么
因多次家庭暴力,我无法与他相处下去,而且我没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只因两年来,他一直无所事事,而我在外面打拼事业。因工作原因不能天天回家,所以他有意见。小孩子已经四岁了,儿子的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一个人撑着,他几乎没有承担过一点。因此我向别人借了很多钱,这个债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分配?
我父亲4次上法院起诉与我母亲离婚,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超过两年,这期间我结婚了,但是所有的结婚开销都是由我母亲一个人承担的,总计有10万元,分别向我母亲的朋友借来,离婚条件中我母亲提出希望与我父亲共同承担这笔费用,我父亲不同意承担,判决书下来了,判他们离婚,我母亲一分钱都得不到,现在我母亲要上诉我
第一个问题:丈夫在外面赌博,欠下20万债务,是从亲朋好友哪里借来的,之前我都不清楚,现在才知道,如果我提出离婚,债务是否需要我承担一半,谢谢! 第二个问题:我和丈夫有一套婚后买的房子,首付和装修是他父母的,这部分钱是否要归还给他父母! 万分感谢!
如婚后,丈夫偷偷在外面欠了钱,妻子是否可以提出法律公正,正明丈夫在外面所有欠的钱跟妻子没关系。如果不能,要如何处理?(现在有很多人用信用卡透支后一直亏空,不知道靠什么渠道在还钱,如果丈夫也是这样的人,妻子要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