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结婚时用A母亲房子,且生活在一起。现AB已经购置新房并搬出,欲将老房过户到A名下。试问:过户后若AB二人将来离婚,老房是否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有一套抵押的房产,并在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现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此处房产归男方所有,一切以此处房产作抵押的借款与贷款债务由男方独自承担。那么离婚后,女方还会因为这些债务受牵连吗? 而且房产证被抵押权人扣押了,暂时房产证上改不了房屋所有人姓名
张男李女准备协议离婚,之前由张男李女付首付款、其子(成年未婚)按揭贷款购买限价商品房一套,(房屋未落成,贷款未还清)房屋合同是张男和其子的名字,离婚协议上如果注明该房屋归李女和其子共有,可以变更吗?去哪里办变更手续?请指教。谢谢。
夫妻离婚协议上面写明,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有居住权。但男方一直不同意过户。请问,这房子是不是真的归女方所有?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协助过户?
外地夫妻在京务工,孩子9岁,房产一套在男人名下,现在要离婚,女方坚持要房子养孩子,可男人说女方在京没有纳税和养老保险不能过户给女方,坚持只给女方15万资金,自己要房子和孩子!请问他是不是唬女方?离婚房产分割受不受是否在京纳税和养老保险的限制?急切盼望各位大侠给指迷津------
男方父母卖掉老房子购置新房约四十多万,房产名登为男方,后结婚夫妻各拿5000元还款10000万元,其余为父母偿还。夫妻婚后基本实行AA制,存款仅30000元。生活由男方父母负责,未交生活费。请问房产、婚后财产、1岁孩子抚养等如何解决? 结婚给女方彩礼钱20000元及首饰约8000元能否要回,女方给父母盖新房借款30000元是否属于
两人半路夫妻,结婚领证至明年3月份就7年了,两人各有一名女儿,并未有共同的子女,房子当初由女方出了20万,男方出了13.8万,过后男方向女方拿了11万。结婚后从2009年开始男方已退休没做事无收入只有退休工资2000元,至今已有2年多,家庭支出和收入由女方及其女儿负担。 现因昨晚男方在外喝酒回家后,女方跟他说让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