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和姥爷还活着,但是姥爷老年痴呆以瘫痪,姥爷每月收入50000元,姥姥说姥爷如果去世了,能有7七八万得抚慰金,然后带着钱去大女儿家,我是大女儿得女儿,请问现在我们可以让姥姥写遗嘱吗?应该怎么写才有效?谢谢您!
我有个朋友她和她丈夫感情不和,丈夫做了很多对不起她的事情,但由于一些原因没能办理离婚,后来这个朋友因为一些事情想不开就自杀了,在她自杀前,她自己写了份遗嘱:把她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父母(这套房产是她的婚前财产),男方无权分享。这份遗嘱是她自己亲笔写的,也有签字和手印,但是没有去公正,请问这种情况下,这
我父亲现年88岁,拥有自建房子占地约300多平方,总共3层约一千平方左右,是U型的,有五个子女,俩边的归俩个儿子所有,中间的上房为二老所有,现在想把二老拥有上房的俩层约200平方平均分配给五个子女,怎样写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户主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健在,母亲已去世,有几处房屋,房屋是集体用地,为防止父亲去世后,三个子女争夺这几处房屋,去公证处得知不能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说父亲只拥有一半的财产,是这样吗?请问如何立遗嘱及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在爷爷死前写下遗嘱给我爸爸,将两间房子给我爸爸,当时是我大舅舅在场写的证明。现在我们家那里要拆迁,房子拆迁的钱被小叔拿走了。奶奶现在还健在,这份遗嘱有效吗?
家里的老人住的是使用权房子,现在想购买产权,再去公证处立遗嘱,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想把房子给女儿,老人和女儿在一个户口本上,儿子则是单独的一个户口本,因为曾在一起居住,现在儿子已经搬走,但儿子的户口依旧挂在这所房子的名下,这样的话,老人买了产权立遗嘱去公证还需要儿子也去吗
家里的两位老人住的是使用权房子,现在已经去世一位,另一位现在想购买产权,再去公证处立遗嘱,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想把房子给女儿,老人和女儿在一个户口本上,儿子则是单独的一个户口本,因为曾在一起居住, 当时老人购买房子时,儿子出了部分钱,在儿子搬走时,老人把钱还给了儿子,且做了公证,现在儿子已经搬走,
夫妻合立遗嘱,1.妻子因病右手不能书写,可否由丈夫代签(注明),并盖个人章,加手印;2.遗嘱中写上一方去世,共胡财产由另一方完全拥有,暂不作分配,等双方去世后再按.....办法分配,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