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甲拖欠工人乙的工资,乙多次索要,甲一直扣着不给。到了年底,乙要过年回家,无奈之下,乙跑到楼顶上,对甲说:“你要是不给,我就跳楼。”甲说:“你就随便跳吧!”然后甲扭头离开了。乙见状觉得要钱无望,心灰意冷,就真的从楼上跳下来,摔成了重伤,花去医疗费几万元。
案情: A市晚报记者吴小林在本报发表一篇对A市流行歌坛的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A市流行歌坛有的歌手唱歌跑调,有的台风不正,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普通有待提高。”该报在A市所辖的甲、乙、丙、丁4个区发行。该市歌手赵星、秦星认为本文有损全市歌手的名誉,二人共同向A市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市晚报社和记者吴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