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配合笔迹鉴定就没办法了吗? 我的存款被前妻偷走取出,在银行签的是我的名。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要求犯罪嫌疑人书写我的名字,以做笔迹鉴定,但公安机关说对方不写,案子就搁浅了。怎么办? 有没有公安机关有权强制配合的法律依据?最好是具体法条。民法中一方不配合做笔迹鉴定,都有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刑法中就没有吗?难道犯了罪,不配合笔迹鉴定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吗?民法刑法都是法,这也不符合法理精神呀!如果是这样,还谈什么维护公平正义?
我妹今年被人拐騙后遭到強姦,輪奸,毆打,威脅并強迫其賣淫,今年4月8號我們縣公安局和我一起去將其找回,并現場將犯罪嫌疑人抓住帶回,時到今日還沒收到法院任何消息,請問這期間這案件在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需要耽誤最多多長時間才能開庭! 請問,這期間我有沒有到拘留所看望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因為我太不相信我們當地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求助律师帮助孕妇符春梅追究两犯罪嫌疑人符国初苏嫔嫔刑事附带民事
尊敬的全国爱国人民、尊敬的爱心律师你们好! 被害人符春梅(小名叫符名江),女,汉族,1972年出生,海南省三亚市人,身份证号码460200197205180526家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解放路659号B栋303室,邮政编码572000家里电话是88262648手机是13976867926我的早产儿叫符天空,男,汉族,2004年早产出生,海南省三亚市人。
一星期前我朋友被刑事拘留了,但到现在还没收到拘留通知,无法联系当事人,这样的情况怎样才可以去会见当事人呢?
非法拘禁案件 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是我的朋友 ,这个案件我了解的情况和当事人诉说情况有很大差别,我想
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原属情侣关系,因为当事人和嫌疑人在情侣关系的同时又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想要与嫌疑人分手,当事人自己偷偷的整理行李走了,事后又以某种借口向嫌疑人索要金钱,嫌疑人给了她钱,之后当事人又跟嫌疑人回来了,由于当事人回来之后还与他人有暧昧联系,一日在他们共同居住的房间嫌疑人因为此事与当事人发生
我的存款被前妻偷走取出,在银行签的是我的名。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要求犯罪嫌疑人书写我的名字,以做笔迹鉴定,但公安机关说对方不写,怎么办? 如果也找不到她的其他笔迹呢?那就办不了了吗?
我的存款被前妻偷走取出,在银行签的是我的名。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要求犯罪嫌疑人书写我的名字,以做笔迹鉴定,但公安机关说对方不写,怎么办?
各位律师: 刑事案件笔迹鉴定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我的存款被前妻偷走取出,在银行签的是我的名。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要求犯罪嫌疑人书写我的名字,以做笔迹鉴定,但公安机关说对方不写,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