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妻子去世,没有子女,妻子父母健在,在此提请教,以下遗产那些是法律规定给付妻子父母的。现金、房子、抚恤金、商业保险、返还的公积金和社保费等及该给付的标准。 望各位老师能解答一下,不胜感谢!!
双方都是二婚,彼此婚前都各有子女。男方的子女归前妻,女方是带着儿子和男方再婚的,现在男方去世,遗产如何分配?(这么多来男方的儿子一直没有进过赡养义务,只是过节的时候来看看,房子是婚后财产,是用女方以前的房子换的,但是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
女方死亡,留有一套婚前的房子,请问男方,女方的一个儿子,男方的两个子女,如何分配?如果女方留有遗嘱全部留给她儿子的话,其他人是否还能继承部分财产?
奶奶,爸爸,我三人户口参与动迁分房,房产证上写了我爸爸,奶奶二人。现奶奶过世,没有立遗嘱,但口头说过房子给我爸爸。奶奶共四个子女,照理应该三分之二归我家,另三分之一给四个子女分。我爸爸提出房子的三分之一中的他这四分之一也让给另外三人。但大伯不同意,坚持一个人要三分之一。并扬言我父亲入住的话他也要入住。请问 1.
单位职工精神病住院,无家属照顾,现已死亡1年多,没有留下遗嘱,工资卡(不知道密码)还在单位管理,请问单位该如何处理其工资卡内存款?
母亲盖了一处院后去世,房产证是爸爸的名字。后来娶了继母。现在村里要拆迁,我和哥哥,爸爸,继母都有继承权吗?各自继承多少份额?爸爸那份他百年以后我们又怎么分?或者房产证写几个人名字行吗?跪求高师解答
祖父母均以过世,兄妹四人,大伯过世留有一子, 大姑精神异常原和祖父母一同居住,祖父母过世后由爸爸照料,祖父母过世后留有两套住宅,还有一套是大姑所有,祖父母留有的现金,房证,股票,首饰,丧葬费还有大姑的工资卡,房证等都在小姑手中,我父应该如何继承遗产?????????
我和太太在上海有房产一套,产证上有三个人得名字,太太,我和我父亲。现在有一个6周岁的小孩。太太去世了,岳父母想分遗产,请问哪些部分属于遗产,又该如何分配呢? 目前财产包括 1.房产一套(40万贷款未还)2.存款6万 3.公司补偿金10万 4.人寿保险10万 5.社保理赔大约10万 还有40万的贷款未还,遗产的部分在分割前
父亲因车祸死亡,得到19万赔偿金,我们是农民,爷爷奶奶均80余岁,儿子17岁,妻子41岁,因为有对赔偿金有争议,请问,这笔赔偿金应如何分配?儿子和妻子能得到多少钱?请给予解答为盼,谢谢!
我父亲是离休干部88岁,刚刚去世,三个女儿,一个24年旅居英国已加入英国籍,一个在北京工作。一个在身边同一城市,父母患病期间,主要依靠她亲力亲为,12个化疗,伺候左右直至送终,请问在遗产分割及抚恤金、丧葬费分配上有什么说法? 遗产包括一套110平的住房和3万存款、抚恤金、丧葬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