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起草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尤其第三条如果女方反悔,怎么样协定或措施才能保障我的权益不受侵害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某某,汉族, 年 月 日生,常住户籍地,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方:某某,汉族, 年 月 日生,常住户籍地,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取名 。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生活极不协调,致使夫妻感情安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为保障未成人的顺利健康成长为前提,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未成年人的原用姓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改变子女姓名引起纠纷的,如对方提出异议,另一方应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子女抚养权及探望权: 本着对小孩负责和健康发展,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最终达成意见一致:女方以拥有小孩抚养权为前提,自愿提出解除男方支付小孩任何抚养费,由女方自行承担所有抚养费至小孩成年(18周岁)。抚养期间女方无论以任何人名义和理由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小孩抚养费,都将视为无能力照顾和自动放弃抚养权。男方有权要求变更并取得孩子抚养权,任何一方不得有异议。由此造成的诉讼纠纷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独自承担。 四、男女双方即无共同财产纠纷,也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相同法律约束力,法律效力不受其他任何因数影响而独立存在。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对于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相关约定的,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后果需独自承担,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0万元给对方。 六、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注:协议人双方自愿离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也无其它异议.双方当事签字以及按压手印。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和员工2006年签的额外合同违反2008年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有法律效力吗?怎么样才能不给公司赔
我2003年7月份进入深圳一家公司,当时劳动合同是一年一年的续签。公司出于留才政策的考虑,和我签署了一份为期三年的额外补充合同。其具体内容就是从2006年7月1日到200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会额外给我“三年期服务奖金”。 具体发放方式为: 1) 本合同生效签字即生效,在生效届满一年之次月发放第一次奖金,奖金额度为约
1-2007年7月1日结婚 2-2007年12月25日生女儿 3-男方没有房屋,但有一间属于男方的屋还没有房产证的 4-没有收入,没有打工,没有钱 5-女儿生下后,男方没有给扶养
如果劳动合同公司不发给员工,算不算合法呢?不是说一式两份吗?要是合同不发给员工公司要背负什么法律责任呢?我所签的合同里面有一条内容是关于赔偿的,也就是公司所说的所谓的培训协议,培训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去人才市场招聘费,还有别的不三不四的什么赔偿费。格式:就是一张小小的纸条:就好像是写一条欠条一样。
三间房子,甲、乙、丙三家分别租用,三家签定了一份协议,协议上是这样写的:这三间房子将来被甲或乙任和一位买到的话,甲、已分别支付丙2000元后丙搬走此房。上面有甲、乙、丙的签字和手印,但这协议只有一份,现在丙手里,协议上没写违约条件,也没写限制时间,也没公证,请问这个协议上法庭上具备法律效力吗 ?如果甲、
我的离婚协议书怎么样起草,我们没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是否属于民事
我家有楼房85平米,有大翻车,这些本来应该有我的一部分。可是我因为有过错在男方手里,总觉得错的一方是我,会对我分这些财产不利,我想请问我可以有申诉要财产的权利吗?那样我会得到多少才符合?
我父母在婚前用我名字给我买啦套房子,我在离婚时候协议书上说明夫妻双方所有财产都判给孩子,离婚后父母说要把名字改为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房子可以改名吗
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如果男方有婚外情,女方法院起诉离婚,该份协议是否有效,男方反悔,法院是否会按这
甲方:XX,男,汉族,XXXX,住址:XXXXX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XX,女,汉族, XX,住址:XXX_,身份证号码:XXX甲乙双方于XX年X月XX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房产一处, (深
家庭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未果,女方迫不得已回娘家,不想再回去,怎么样才能让男方主动提出离婚?
由于家庭感情破裂,在精神上承受不了打击,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迫不得已女方离开家,回到了娘家,怎么样让男方会主动提出离婚? 男方家在浙江,女方家在陕西 户口已经转到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