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关于行政上的问题。本人原先当兵后退伍,分配到我户口所在地的体育局任职有编制,后因某领导徇私,将我免职,把我的编制名额分配给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他人,我这样的案件怎样才能很好的维权?复议和诉讼的话该怎么实施?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楼上住户卫生间漏水渗入我家卫生间顶部和墙面,如果通过诉讼可以哪些法律条款维权?
您好!我应该依据哪些法律来维护我的权利? 我家住5楼,6楼住户私自更改卫生间管道,或是其他不确定原因,导致同6楼卫生间一直有水流入到我家的卫生间,水量不大,但一直渗入我家卫生间顶部和卧室墙面,导致墙面脱落,我曾多次找到楼上住户希望他们能自行维修解决,但楼上住户考虑到他需要将卫生间地面破损后才能维修,一
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请问当
各位律师:本人有个法律问题请教,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男方于2001年11月背着女方将寄养关系的小孩到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单方确定了女方与小孩之间的母女关系。2004年7月双方协议时,男方对小孩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一字不提,抚养小孩一栏为“无”字。离婚后,小孩随男方生活。2006年5月,女方
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需要怎么签订?
我是原物价检查所的事业编制人员,去年单位改名叫价格监督检查局,成为了行政单位,除了局长是行政编制外,其余原来检查所的事业编制人员都仍然是事业编制。这样我就感觉没有任何保障,因为局长是财政发工资,我们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没人管。不知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在哪签订。
工伤保险程序走完后,工伤人员还可以向原单位通过法院要求人身和精神赔偿吗?
我是职业病患者,在1997年退休。因为职业伤害给我造成的伤害是永久性的,而且因为面部及全身的黒变也造成了对我的精神伤害!在走完工伤保险过程后,我认为工伤保险的补偿对于我的伤害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起诉原单位要求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吗?
现在一些机构侵权后,还说出一句话说,有本事你们来告我啊,因为他们知道诉讼程序复杂,一次诉讼的成本高昂,然后他们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来打击弱势的人,何解?弱势群体就没有见天之日吗
通过人事局调入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 未签订聘干合同 是否属于工作人员?
通过人事局调入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 但未和单位签订聘干合同,工资套用科员的标准,工作岗位和其他人员一样,这样属于什么身份?是不是该单位的工作人员?
没有通过诉讼,法院直接给国土局下发行政裁定书撤销居民土地证合法吗,
政府搞拆迁,在没有诉讼并且居民不知情,居民看报纸才知道自己土地证被撤销,寻问土地局得知是法院下了行政裁定书,请问法院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