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后,老伴没有生活来源,是否能在别的部门领取一定的
退休职工死亡后,老伴没有生活来源,是否能在别的部门领取一定的生活补助
我是河南郑州的,我父亲原单位破产后,关系被转到郑州市职介中心,去年去世,未到退休年龄,59岁,我妈妈当时已60岁,能否领到生活补贴?若可以,去哪里领?谢谢您的帮助。
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2008年7月去逝),其老伴是外阜农村户口(现已72岁),没有生活能力和来源
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2008年7月去世),其老伴是外阜农村户口(现已72岁),没有生活能力和生活来源,请问象这种情况,北京市有没有关于来解决这一部分被政府遗忘的人的法律规定。比如说给点生活补助。
关于国企退休职工去世后,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七八十岁老伴每个月能否拿到生活费的问题
各位律师好: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回答,可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想请各位律师能不能给往上反映一下,好象这类人群挺庞大的,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