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内部股权转让形成股东会决议,后反悔没有履行,这个股东会的决议还有效吗?
股东内部股权转让形成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后出让方不继续履行股东会决议,反悔,,不签转让协议,在法律来讲,这个股东会的决议还有效吗?,能通过诉讼法院,来履行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股东内部股权决议,并全体股东签字,但转让股东反悔,以不签决议规定的转让协议为由,法院判股东
上诉书 上诉人(一审原告):郑淼如,女,1954年7月2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02195407231021,汉族,住无锡市崇安区田基浜104号602室。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徐德渊,男,1958年8月21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02195808212016,汉族,住无锡市新区南站叙丰村坝头巷48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沈亚囡,女,1950年12月
股东会决议股东内部股权决议,并全体股东签字,但转让股东反悔,以不签决议规定的转让协议事项为由,法院判
上诉书 上诉人(一审原告):郑淼如,女,1954年7月2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02********1021,汉族,住无锡市崇安区田基浜104号602室。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徐德渊,男,1958年8月21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02********12016,汉族,住无锡市新区南站叙丰村坝头巷48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沈亚囡,女,1950年12
股东会决议股东内部股权决议,并全体股东签字,但转让股东反悔,以不签决议规定的转让协议事项为由,法院判
上诉书 上诉人(一审原告):郑淼如,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02********1021,汉族,住无锡市崇安区田基浜104号602室。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徐德渊,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02********12016,汉族,住无锡市新区南站叙丰村坝头巷48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沈亚囡,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02********3521,
朋友手上有某公司10%股份,后因经营理念,与其他股东产生矛盾. 现在,公司在邮件通知之后,召开股东会,而朋友因为种种原因, 没有出席股东会;但是后来知道,在这次股东会上, 其他股东同意并签署了一份股东会决议,将这10%的股份, 收回并转让给其他股东, 看了他的公司章程,对这种情况没有定义; 请问这样的决议是否有效? 股权
有限公司,两个股东,一个股东转让股权,另一个股东不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无法在工商办理变更登记,是不是
有限公司,两个股东,一个股东转让股权,另一个股东不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无法在工商办理变更登记,是不是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还有别的更快点的解决方法吗? ----------------------------------------问题补充:-------------------------------------------------- 另一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认购,也不在股东会决议上
股权变更,其中一位股东是一家有限公司,股东决议需要法人到场吗
股权变更,其中一位股东是一家有限公司,股东决议需要法人到场吗?没到场的话需要附上授权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