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意外事故经过: 追逐的孩子:王同学(12周岁) (未受伤) 被王同学追逐撞人的孩子:潘同学(11周岁) (伤情无大碍,身体正常) 被潘同学撞伤的孩子:范同学(8周岁) (撞伤的前在奔跑状态) (左膝胫骨平台髁间嵴撕脱骨折) 时间:在上午第二节课课后自由活动时间,撞人时上课铃已响了。 地点:学校校内。 孩子王同学在学校的课后自由活动中与潘同学一起追逐玩耍!在追潘同学时,在一个半米高的墙壁的拐角,潘同学与右侧跑过来的范同学相撞,潘同学与范同学同时倒地,潘同学只是感到前胸疼痛,并无大碍,范同学造成左膝胫骨平台髁间嵴撕脱骨折。(范同学之前没有参与追逐玩耍游戏,是听到上课铃响了,着急的从厕所跑向教室,在半米高的墙角与潘同学相撞。) 请问 王同学,潘同学,范同学,所在学校, 四方责任怎么来划分?
我侄子是一名高三的学生,今年17岁,平时住宿在学校,两星期回来一次。前些天,他和另外几名同学午饭后在学校内打球,与另一名同学相撞在一起,造成那名同学的胳膊骨折,总共花费医疗费8000余元。现在他们学校通知我们,说对方的家长要求我们承担50%的责任,也就是要我们拿出近5000元钱。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吗?有没有这种法律
前几天,我家小孩把同班同学的一颗牙打掉了,当时受害的一方的家长要求去西安检查,我们没有陪同,回来之后说是那颗牙要等到十八周岁之后才能重新种植,这个费用大概是两三万,受害一方的家长意思是要我们全额赔偿,否则就起诉。作为校方,他们的意思是他们完全没有责任,需要我方全额赔偿。去了保险公司,报了意外险,可是
我父亲在给村委会工作时不幸身亡,双方因补偿纠纷立案,在法院进行辩论过程中,村委会说安排工作是他们给农民的帮助,是为了照顾农民,但实际情况是农民的土地被征用(这里不清楚是公家还是村委会征用)村里盖了大量的工厂厂房,而农民每年只能得到极少的补偿款,因此村委会才给安排工作。请问这种理由会对法院判决造成影响
寄宿制学校,中午几个学生在踢足球,一学生被另一学生所踢足球伤到眼睛,一只眼睛失明,责任如何划分?
初二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篮球比赛右膝受伤,两年未好,走路会有疼痛,法医鉴定有十级残疾,法院判应当赔偿4万多,学校赔偿70%,该学生承担30%,说是学生自己没有保护好自己,请问学生承担30%合理吗?要是不合理该怎么办了 另外,那个时候已经放暑假了,是学校要派学生参加教育局举办的篮球比赛,于是该学生被选中去参加比赛,
你好,我想问一下,学生在课余时间玩游戏,发生意外,学校有没有责任
你好,我想问一下,学生在课余时间玩游戏,发生意外,学校有没有责任,其他学生家长有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