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与母亲1996年离异,那年我满16岁,离婚证上有简单协议我由母亲抚养,后来父亲再婚,女方带过一个女孩当时未满16岁,也就在今年我父亲去世,并未有任何遗嘱,但我父亲名下有一间承租房,户口本上只有我父亲和我都是2008年转过去的,并且这平房产生的所有费用都是由我负担,但我父亲名下还有一套楼房,我现在名下没房和我母亲居住.我想问我是否有权变更为承租人?现在房管所提出我已经由女方抚养,我爸爸是承租人的房子和我无关想要收回,是否有法律依据?另我还有奶奶和姑姑、叔叔。
我父亲租住一公房,作为他唯一的儿子的我和他是同住人,父亲几个月前去世,父亲的侄女乘机偷走租用公房合同,继续在房管局缴纳房租并企图更改承租人为她,房管局未同意,我去提出将房子变更承租与我,房管局表示一定要有父亲的租用公房合同才能变更,我去法院告父亲的侄女,要求其归还公房合同,但是法院称公房不是私有财产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那,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可现在房管所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是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此公房,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 ?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 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请问公产房是爷爷的名字,他过世后未变更承租人,现在奶奶也过世了,要变更承租人是否需要经过所有子女的同意?父亲共有兄妹5人,我们一家没有住房,一直和爷爷奶奶共住,我们三口一间,爷爷奶奶一间,但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经过大伯和姑姑的同意?多谢解答。 如有纠纷,是否会考虑各家的经济状况和实际
你好!我爷爷因为我父母结婚住房不够向单位另要了间公租房,是叫租金的那种,后来变更成我的名字(因为父母不是单位职工),现在我叔叔要这个房子,因为我们这里要被拆迁算是房号,可以买房子,拆迁户能优惠吧,他已经享受买过厂里的福利房了,请问他现在这样争合理吗?他的理由是这个房子是我爷爷的,他可以要求要这个房子
律师您好!: 我家的房子是公租房,原承租人为我奶奶,已经去世,现在还未变更承租人,此房户籍上只有未销户的我奶奶、我爸、我妈和我,我奶奶的其他子女均不在此地户口上,现在想变更承租人为我爸这个问题上,我小姑不同意,她主张卖掉这个房子按照遗产分钱,但是我查过公租房属于国家财产,在未向房管局购买此房产权之前
1.房屋是公租房,房契是我奶奶的名字,98年去世至今,现在房屋实际的居住人是我们一家三口。(该房屋里只有我和我母亲的户口,我母亲是户主。) 2.去房管所申请变更承租人需要亲属签字。(指的是我姨他们,如果他们不给我们签字,房管所拒绝给我们更换承租人。) 3.该房屋现在面临拆迁问题。 4.如果我们用诉讼的问题解决
公房承租权户主变更以及相应权利问题!!婶婶不给我使用户口本,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 该处是使用权的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四合院拆迁变楼房,当时是按照户口本人数分楼,(我奶奶,我叔叔,我)三代人共分3居室,为交暖气费的关系将承租人改为叔叔,之后还是为交暖气费又将承租人改为婶婶,(婶婶的户口不在此)N年后叔叔的孩子户口迁入,婶婶也迁入,迁入的同时又将户口本改为婶婶。(之后
我父亲早年因家中属困难户(当时我和我父母,姑母和表姐及我奶奶的户口均在浦西老房子内),所以我父亲单位给其分配了一套位于浦东的一室一厅公房,属于使用权性质的,承租人为我父亲,我姑母嫁给我姑父后,一家原本在外借房居住,我父亲出于同胞之情将新分的房屋让给他们一家居住,姑母和表姐的户口随后迁入该套房屋内,且仅有这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