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应朋友王某之邀去朋友家喝酒,一共4人。酒后和一朋友韩某先行,步行回家,另一朋友刘某在其后骑摩托追赶。不慎把我老公撞倒,受轻伤。骑摩托的那个人也摔倒且重伤,肋骨断,头部有淤血。现已清醒。入院当天的医药费是王某垫付的,因酒是我老公带过去的现要求我们共同承担,我们有承担的责任吗?我老公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谁承担?(如果酒是他们叫他带过去的又怎么承担)谢谢
受害人为82岁退休职工,月工资2000多,平时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事故于14点左右发生在县城闹市区,当时受害人推自行车由北向南通过人行横道,一辆白色轿车由东向西高速行驶,撞到受害人,据围观群众描述,受害者被车撞起三四米高后摔在地上!落在人行横道西边两三米左右距离,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躲在车内,根本不出来观
别人酒后驾车撞断脚,事后肇事者拒绝交警录口供;现在交警把事故档案给弄丢了。
2009年7月26日晚23点左右盘某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将在路边行走的父亲撞断脚(粉碎性骨折)和三颗门牙撞断,当时肇事者只支付两千元入院费后所有费用一分都没有支付过。交警曾经找过肇事者据说找不到,至今为止我父亲的案子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事故责任认定,前段时间我去找交警了交警找了半天说没有找到我父亲的事故档案。
有一天《李某某》带酒来《堂某某》家喝酒 喝完后 他《李某某》就走了 、出去后 《李某某》自己遇见车主 然后借车 骑回家 在路上 撞进 修路路段 死亡了 他们《李某某》家属来追究 和他喝酒的 人《堂某》 责任
小车突然驶入公交站前非机动车道停车,后面正常行驶电动车躲避不及时摔倒,车没相撞,人撞上了对方的车,责任在谁
律师您好!我有个关于交通事故的案例想咨询您一下,希望得到您的解答。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位于湖南省的某个乡村,家门前是一条省干道。昨晚有一个喝醉酒的人骑摩托载着一名妇女从我家门前的公路上经过,然后我家最近筹备着盖新房子,在公路旁边堆放了一些小石头。由于是在晚上,那个人在堆放石头旁边的地方摔倒了。摩托车上
2011年买了辆挖掘机,是弄得分期,今年7月份又该打分期的时候没钱,所以和公司协商宽限几天,就在这几天里,公司在为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半夜去拖车,拖车时发生事故翻下山崖,车弄上来以后,公司要求我出施费用15万,双方也协商过但是无果,后来公司以修车为由将车拖走至今未露面。这个月我竟然接到起诉状,公司把我给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