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1997年退休领退金2001年过世,当时我妈57岁是农村人没有工作还有一个15岁的小孩。在过去10年中我家人不知道去哪要抚恤金也没人告知,直到现在才知道并申请,可那部门不同意发给过去10年的抚恤金。我妈现在还没领到一分钱。请问过去10年老人和小孩的那钱应该得?如何计算?
我爱人今年46岁,99年下岗,工资每月668元,2010年8月22号在打工单位10点来钟感觉身体不适,去看病的路上死亡,原单位的抚恤金计算按照668×20个月,我不能接受,我认为应该套现在的工资标准。我该如何维权?现在打工单位又该如何赔偿?请指点我,谢谢!另外,能帮我提供相应的文件更好。
我父于2010年7月去世生前50年参军成为军官63年转业到地方企业工作去世后社保只给10个月的社保工资计13600元事业那部分工资不给了到人事局去问他们说那部分是补助不是工资问一下这样解答合理吗。
我母亲原籍在福建仙游,因年迈(现年78岁)子女均在外,随子女居住在福州,每年当地的民政部门都要求她必须回老家去让民政部门的同志看后才能继续领取抚恤金,老人家每回一趟由于路途车舟劳顿都要生一场病!请问有什么办法能避免这样折腾?
我母亲因故死亡,现抚恤金赔偿到位,如何分配这笔抚恤金及家庭财产?家庭成员有我(女,23岁,未成家)、继父、继父的母亲、继父的一个儿子及一个女儿(均已成家各有一个小孩)。 继父的儿子与女儿从两岁起由我母亲抚养成人, 均已成家立业且分开居住,请问他她们有权分抚恤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