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朋友同居时,他取过我2万块钱走,现在分手了,我要他归还,请问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要什么样的证据呢,钱是他取走的这点银行可以查到,可当时我没说啊,现在想要回来,还行不行 ?谢谢
我有一朋友,男,与他女朋友06年下半年在男方出差南充时认识,并谈朋友,07年离开南充在其他地方出差,两人保持男女朋友,偶尔女方到他出差地相聚。09年3月,女方到成都工作独自在男方父母家居住。居住期间男方偶尔回来,由于两人经常闹矛盾,男方母亲于09年10月叫他们搬出去租房住。两人搬出后,于09年12月在外买了房,首
各位好,我姐和姐夫离婚后又在一起过了几年,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在这期间我们娘家帮忙买了一套6万元的平房,他并没有出钱,姐夫经常实行家庭暴力,我姐早不想在过下去,但是带着女儿没处去,只好委曲求全在那个房子里生活,赶我姐夫走他也不走。现在我姐正要搬离那个房子结束这恶魔般的生活。请问,这个财产怎么分割,房子
我们02年结婚时共同按揭买了一套房子,04年为生活琐事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房子归男方所有,其他财产无。”办好手续后她准备搬出去,当时我处于一片好心(也有感情的缘故),就说你找好住的地方再搬,结果这样一住就是7年,其间也有多次想复婚,我本就是个神经比较大条的人,还是把经济都交由她在管,至于她怎么用的我
我们02年结婚时共同按揭买了一套房子,04年为生活琐事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房子归男方所有,其他财产无。”办好手续后她准备搬出去,当时我处于一片好心(也有感情的缘故),就说你找好住的地方再搬,结果这样一住就是7年,其间也有多次想复婚,我本就是个神经比较大条的人,还是把经济都交由她在管,至于她怎么用的我
我们02年结婚时共同按揭买了一套房子,04年为生活琐事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房子归男方所有,其他财产无。”办好手续后她准备搬出去,当时我处于一片好心(也有感情的缘故),就说你找好住的地方再搬,结果这样一住就是7年,其间也有多次想复婚,我本就是个神经比较大条的人,还是把经济都交由她在管,至于她怎么用的我
我与一女子同居5年,无子女,与她同居前我根据2000年建房许可(是我名字),160平方,她来之前我已建有100平方房屋,来后一年我又加盖60平方,由于我没有正常职业,建房资金全来自父母,我们同居以后生活困难,生活都靠我父母资助。现在女方要求分割我的房屋,我该怎么办
我和女方结婚时因我年龄不够,没领结婚证。其共同生活一年,给女方一直在看病,其花费有4万多元,病看好并复查回来后,没过几天提出不和而我过了,并无故离家出走。 请问我先在起诉她,能追回我的礼金、酒席及看病的其他花费吗、 总计共花费13多万。 总花费不含看病的。无子女,
已婚生子女,在父母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今年他十八岁了,问他有权分割吗
已婚生子女,离婚时判父亲抚养,离五年以后又在一起,孩子在上学,在一起四年又分开,孩子十八岁不上学了,问孩子有权分割父母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