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根据建设部第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改变住宅外立面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楼房的一楼住户,在外墙面开凿门以改变家人的入户方式。她有房管局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后开据的《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这个批准书能不能代替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规划部门还没有批就开门是不是违规(法)? 第二个问题:根据《物权法》第8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一楼打开的是自己住宅外墙面,方便自己进入其他住户共用的院子,可也是改变了建筑的外墙面的结构,算不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能开门吗?
原自来水管改造,楼栋水源干管仍进入私产房一楼地下埋管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违法物权法?为维护私人财产合法权益予以拒绝是否符合物权法?
楼栋的公共自来水管(干管)放在私人住宅(私产房一楼)是否合法?
1.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是否有权强行进入住户家中(私产房)改造自来水管道?这样做是否侵犯私人财产合法权益? 2.因为此管属于楼房公共设施,放在私人住宅内已给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本人是否有权利要求自来水公司将该管从本私产住宅中移出?为什么? 3.若必须放在本住宅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和老公02年认识自由恋爱,05年结婚,06年我生病,红斑狼疮合并股骨头坏死,现在老公要和我离婚。他是石家庄人,我是唐山人,在我生病期间,老公对我很是冷淡,天天上网,和游戏老婆聊天。我要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补充:房子是结婚后买的,但是房产证没写我们的名字。是他小姨的名字。 但是,在我生病后,家里老人
马先生,今年40岁,陈女士今年25岁。他们彼此非常相爱,绝对没有别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但陈女士是马先生前妻的亲侄女。可马陈二人又非常的想结合。得到自己的幸福;可在道德上又遭到双方亲人跟前妻的反对。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帮助能让他们能够结婚?他们结婚又是否违背法律的道德与伦理?
我是营口市西市区的动迁户,现在正面临动迁,我家把道边,自己开的门,作为门市房向外出租,虽然不是门市房的房照,不过一直按照门市房向外出租,周边都是一样的情况。 然后目前面临交房的问题, 由于动迁办要给经营的租房者相应的补偿,双方没能达成协议,可是面临我们交房的时间就要到了, 如果我们不能按期交房就无法拿
我与老公结婚于2006年10月结婚,小孩2006年12月出生。从怀孕到生小孩都没给我生活费。我在小孩8个月大的时候交给婆婆带,自己出来打工。我在家带孩子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公开了间网吧,没几个月亏本了。之后我帮他还了3500的债务。如今我们又因感情不合他要离婚。我该如何维护我自己合法的权益/请律师帮帮我 离婚后
我弟弟在外打工时被车挤压,四个手指骨折。老板把弟弟送进北京市空军指挥医院做了将近10个小时的手术,手术基本很成功。到目前已有两周,我弟弟还不能从床上下来,医院却老是往外赶。老板也说住完院才说,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我弟弟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农村街道购买一套住宅,(07年12月票据)票据上写明办理房产证,但至今未办理,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工作变动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要求领导开具书面通知遭到拒绝。 2: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需调往外省市工作,如员工不服从调动者被强行要求辞职。 3:用语言威胁员工,强行要求员工服从,并扬言随便告发。 4:未遵守劳动法规定,所有已签署劳动合同员工都未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合同(备注:劳动法规定雇佣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