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哈尔滨一家公司总部面试通过进入公司,实习期3个月,工资由总部发,后被派到内蒙古呼市办事处,工资就由内蒙古办事处发,但是在到了内蒙古办事处两个月后,总部每月又给他工资卡打工资,内蒙办事处每月也发工资,他一直没有签过任何合同,请问他会被追究责任吗
当劳动局过来调查时,用人单位说谎称我已经自动离开公司了,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有给我结算工资。但是我有正常上班的,而且我与公司有签合同,请问该怎么证明我有正常上班?证明才能让用人单位给我结算工资?谢谢
教师工资都是由财政局发放的,我想问一下,涨了的工资能够无缘无故地扣回去吗? 去年徐闻县就出现了这种事情,可能很多人都不相信,加了五百一个月的工资,结果没两个月又给扣回去了,本来这个地方的教师工资就低,加了五百也只有1700,又扣回去,发下来的才1300了,再加上这个地方消费又高,一个月工资都只能勉强度日。我
背景:(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资本:RMB20万元; (3)A君出资15万元,B君出资5万元; 公司与另一公司因合同纠纷打官司,需要赔偿一笔巨款(几百万),公司现在本来就亏本,已经资不抵债,那么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那么: (1)申请破产,是否意味着在公司名义下
2012年3月份我在弄公司做销售,当时口头协议基本工资1500,车补300每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和试用期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因无法个人觉得不合适而提出辞职。未做任何离职手续。因为当时老板说没有业绩就不能有钱。当时没去要。请问我现在可以去要吗?根据劳动合同法,我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如果需要帮助,需要找当地劳动监察部
我们公司打算和学校以后合作,招收一批在校实习生,请问一下我们能把实习生工分两部分组成吗?80%基本工资+20%绩效工资这样是否合理?
10月25日入职一家企业,因为面试的时候说公司已经成立几年时间,但是来了以后和之前都不一样,在中关村一周以后把我们安排到别的办公地址,感觉跟之前差距很大,所以不想做了,现在离职的话,公司是必须付我们这几天工资的吧!
我为公司基层管理人员,签订合同工资为5250,其中一半为基本工资,另一半为考核工资。但是目前公司要降工资,发一个协议要求工资下降20%,但另外又说要把我的工资从5250将为3500,我没有签这个协议,这个是10月底的事情。10月份的时候公司已经拖欠我们工资4个月,且8月份工资条一直都不发,直到11月份才发8月份的工资条,但
上海市的最低工资已经是1450元了,可是我学校的标准工资还是1300元,这个是属于学校违法吗? 我前几个月休了产假,发现领产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学校的工资标准1300元来发放的,而不是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这个问题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