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开一个便利店的,因合同到期需要跟二手房东(地产公司)续约,但是二手房东要我缴纳三万元的转让费,这个合理吗?具体的情况如下:这个店铺的合同期内经历了2个老板,就是说最先跟二手房东签订合同的不是我,是我上一手的老板A先生,现在我手上拿着的合同也是A先生与二手房东签订的合同。
合同完整内容如下: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XXX地产
乙方:A先生
(注甲方为出租方,乙方为承租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等互利的条件之下,请双方相互遵守以下条款:
1、合同期为两年。
2、乙方在签署合同时需付给甲方房租的两个月作为押金。
3、乙方自费安装水电表。
4、两年后若乙方需要续租租金依原房东调整比例调整。
5、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或者转租应该告知XXX地产且不可以转让给其他地产公司做地产或餐饮。
6、租金每月1900元人民币,每月十号前准时交付租金给甲方。
7、租期: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19日。
甲方签署:XXX地产代表XXX 按手印
乙方签署:A先生
签署日期:2010年10月28日
另,我店铺隔壁也是此房地产的铺位,但是常年不能租出去,现在房地产要我续约时也必须一起把隔壁的铺位也租了,这个合理吗?
今年我在海口找下一个商铺,原租赁者乙方和房东甲方签下的合同是2010.5.20就过期了,由于乙方没有签合同而已口头租赁每月交租赁费给甲方,而甲方允许。确没有签合同,请问他们在法律上还是租赁关系吗。现在乙方要求丙方交转让费是否合理!
我2010年11月出租了一套120多平米的自住房,是经过中介出租的,合同是中介与乙方谈后传真给我们看的,合同上要求不破坏主体结构,可以装修厕所,租期三年,每月一千,不随市场涨房租,(当时我爱人嫌时间长,加之三年不让涨房租,不同意,我想几个公司的姑娘也不容易,空着也是空着,就说服爱人租给了她们)。当时合同上没
我现有一店铺转让,已和下家签署合同,转让金分2次支付,第一笔转让费已经支付,可马上就要到第二笔转让费支付时间了,下家似乎有所拖欠的意识,我们合同上写明逾期支付第二笔转让金视为违约不退还第一笔装让费,那请问他逾期不支付我该如何操作,合同到时间视为作废了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才能不退还第一笔转让费?
我是一名在事业单位的外聘员工。没有办理保险和签订任何合同 发工资的时候,工作人员给了我一张纸,叫我签上名证明我领取了工资。然后下面还有一行备注的小字“ 员工个人缴纳社保已包含在本工资内” 我想问的问题是:现在单位说钱发到我手上叫我自己交。我提出疑问的时候,他们给出的解释是。现在单位只聘请了我一个人
我于2011年初进入本地某集团公司,该公司属于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体系,即我既要做A公司的事,也要做B公司的事。 时至今日,该集团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书面上的劳动合同,且只在2011年8月按我应发工资的70%给予社保缴纳(养老、失业)。 因不满该公司管理制度(未经过职代会)的管理,我打算离职。 请问,我用哪一种方
因跟人合伙接一份转让的公司,我本人的股份比合伙人多,但是在签合同时是合伙人签的,但是签的他妈妈的名字,也没签他本人的名字,我问他为什么不签自己的名字,他说只是一个形式,没有什么问题,因为这个我也是第一次经手,不清楚,请问律师这其中会有什么相关的事项要注意,或以后会发生什么情况,不知我表达是否清楚.谢
我隔壁一样的门面房每个月涨了200元,我的房东每个月给我涨了1100元合法吗?还不让转让,我接受不了就把店里的一切设备还有房租还有押金产品等等打包转了3万,房东说我违约,要走了2万块钱合法吗?还叫接手方再给他钱,我代店里的法人跟接手方签了转让合同,接手方可不可以向我索赔?
现有A房子一套,转让给B,但是A的房产证要过两年才能发下来,现在B委托C签订委托合同,合同内容:委托事项A委托B全权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买卖、过户等手续。请问当房产证发现来以后,房产证上还能写上C的名字么?C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啊,写错了,是委托事项A委托c全权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买卖、过户等手续。
我公司向某公司销售一批货物,合同约定:双方都禁止转让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给第三方。 如果我公司在执行该合同时,将货物的生产、运输等环节都交给第三方做,但还是以我公司名义对外。请问算不算违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