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帮我老师打听下,可能他也需要很好的律师,在前几个星期被法院传票说要没收房子,他的房子原先是他和他妹妹各付一半的价格给父母买的,房产证上也是父母的名字,我老师一直在照料年迈的父母,直至其去世,父母去世前写下遗嘱说房子留给我老师,可是前两礼拜前,法官打电话给给我老师说房子被收回,我感觉这法官有问题,
我姐姐曾在90年代初手写一份文书,声明她将所继承的父母房产的份额转给我。文书是用普通纸张书写,上盖有当时她所在单位的公章、单位见证人签名、姐姐自己的签名和私人盖章。如今姐姐已过世,她的子女不愿意承认这份文书。请问这份文书在法庭上有法律效应么? 当时父母已过世,姐姐与我都已经发生事实的继承。但由于各种原因
我公司拟与一家外国企业签订合同,但是寄送比较麻烦。如果我公司签字盖章后,扫描给对方,对方将扫描件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再扫描给我们。请问合同是否有效?
我公司拟与一家外国企业签订合同,但是寄送比较麻烦。如果我公司签字盖章后,扫描给对方,对方将扫描件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再扫描给我们。请问这份合同扫描件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