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修安置房占有了集体的厂房土地,而这个厂房现已倒闭,请问现在给在职的工人有什么补偿?
现在就是县政府运用国家修安置房的政策,占用了原本属于集体厂房的土地,而现在这个厂房已经倒闭了,然而县政府打通了原来厂房的一些领导人,置很多员工而不顾!请问,现在有什么政策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2009年里我和我妈的母亲户口所在地被征用...同时进行了房屋补偿购置.. 但是那时我们不在省内,于是委托我母亲的妹妹的原配A(已离婚多年)进行联系,处理诸如此类的补偿问题,为了让他能够有效的处理这些事情,我们把大部分相关证件交由A的手里,今年5月份,我们回到了所在地.由于对于国家补偿的不清楚,不知道我和我母亲
本人出生在农村,1990年10月于宁波市江东区居民结婚,当时户口不能迁移,后来户籍制度的改革,可以农转非,本人1999年4月29日迁移户口,承包地以家庭户为单位也分到,2002年土地被征用,安置补助费无分文。按照鄞政发[2002]24号文件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是否可以享有?按照1993年1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条例》第九条规定,
我是江苏的农民,1980年承包到户。承包卡上的农田一直由自己耕种,直到1997年由于种田大户集田,在种田大户的一再请求下,就把在他大田包围之内的农田暂时让他给种了,到1998年9月第2代承包卡发下来,村委在没有得到大家同意的情况下,把田亩全部上到了种田大户的承包卡上,当时我们向村委讨说法,他们说这是为了好收管理上
家里因为办私人工厂,6、7年前在集体土地上建起了厂房。当时签订了纠纷协调书,上面说明我们不占用集体的土地,只是继续使用,当时不需要交纳租金,但是我们没有房产证。到了去年为止,因为换了队长,一直吵着家里要交租金,而且18年后家里的厂房就属于集体的,这太荒唐了。今年我家在这土地上已经建好了地基,准备盖新的房
我兄弟四人父母从1923年生活在一起,另兄弟三人,迁另村安家落户,82年分田到户,父母分的田在我处种植,2006年父母去世,现在我的承担田被开发占用,兄弟三人现在和我要父母被开发占用的土地资金,您说我现在怎么办
我是绍兴诸暨人,这段时间家里有一桩土地纠纷。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大概20年前我大伯在我家旁边造了房子用了同村A人家的一块地,那个时候农村的土地闲置的比较多,土地也是大家口头说一下就调换了。4年前一条大路从村里通过,这样村子就在路边,我家有块地就在路边了(这块就是现在起纠纷的土地)。 几个月前,A人家就向
我公公20多年前与同村别的队一户人家互换耕地,当时也签订了文字协议,但现在农村开发,我们换来的那块地现在处于公路边,如果起房子,还可以作为门不让我们在换来的那块地上起房子,现在因为对方不同意,镇土管所也不敢给我们办证。请律师帮帮忙,我们该怎么做才能起这房子呢?
律师: 您好,我是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山岚村村民.因为长时间在广州工作,家人很少在家.最近我父亲回家发现村里01年村里分的土地有被邻居霸占.现在多次协商无果.其实分地时邻居9个人,我家7个人很明显按人头一算分界就可以,但经过找村找镇管理部门他们都推脱,说年限太旧不肯量地定界. 因为我兄弟姐妹上班都在珠三角,现在家里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