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06年新入户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今年国家为建铁路,要占小区中两栋房子。其中含我家。在提供给我们的补偿政策文件中参照的是棚户区改造政策。我们不是很理解,新房为什么要按棚户方案补偿?没有国家征用新房土地补偿的相关法律条文吗?我们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差价(06年人工费及装修材料费和2010年的差价),
你好,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海伦市人,现在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进行棚户区改造,我家房产证登记可使用面积是148.2平米,房屋面积不足50平米,现在开发商说只给房屋面积的补助,回迁的话,要按每平米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补足换购50平米的单元楼面积,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家有四口人一旦房子拆除,搬家费要自己承担,最重要
棚户区改造得疑问,我家土地证属于划拨性质,土地等级6级,土地证图纸面积为129平米,房产证面积93.52平米,24.13为无房产证,还有42.96平米得地下室,但地下室得层高已达到2.5米,地下室从院子里有个门,但从另一面看不是地下室,就是说房子地势一面高一面低,按政策这个地下室能否按一对一调换房子,院子里得水泥地坪40元
我是广元市棉纺厂职工,单位有套无产权的福利房,面积16.9㎡。现政府要拆迁,按政策该如何赔偿?能否要求按棚户区改造加以赔偿,希给以详细答复为谢!
政府棚户区改造,拆迁棚户房的标准是每平米3200元,并按比1:1
政府棚户区改造,拆迁棚户房的标准是每平米3200元,并按比1:1.8的面积补上,而我们家的房子是二零零零年建的三层楼,补偿费也是每平米3200元,并且面积是按一比一的比例给,这个标准太不公平,我们不同意拆迁,政府就叫单位领导做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们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天水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强行拆迁公租房,无任何补偿。如何争取赔偿
自2015年7月,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长仪厂实施所谓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来,在本人不知情情况下,强行拆除长仪厂分配给我的20平米公租房,公租房自此以来已经居住18年之久,拆迁后本人至今租住在外。拆迁以来,未得到任何搬迁费、过渡费。拆迁方未发出任何纸质性说明,公信委口头通知新建楼盘以3400元每平方给一个分房资格,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