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下半年租了一间房子,押一付三,房租付到今年年底12月31号的,之前提前说好了如果下个季度不再租房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即:乙方如果不在12月31号之后续租,应该在11月1号提前告知甲方。我觉得这点可以接受于是就签订了合同。但是签订合同后我发现上面有一点,即我在告知甲方不再续租后还要继续把房子妥善转租,是我粗心大意着急没有仔细看合同,但是关于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我所租的房子真的就是垃圾,当时因为着急只大概看了一下,租了之后才发现毛病一大堆,这种房子假如要再租出去的话简直是不可能。我该怎么办?
房主把房子做了房屋代理,但邻居说孩子打鼓有噪音,其实我们已经垫了橡胶鼓垫,并且只有15分钟,不是每天都有,时间在下午6-8点间,如果因为这个,房主让我们搬走算违约么 问题补充: 通知我们的是中介,我们没有和房主直接联系,他做了房屋代理,中介通知的我们
我现在项目合同到期,单位是于11月初通知我的,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两年了,单位不与我续签,所以给我两个月的经济补偿,是否还应该给11月的工资
租房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退租,押金是否可以要回?谢谢
租房合同为期一年,在租房期间,租客甲因自己买了房结婚,要退租,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退租,押金是否可以要回?不过当初签订合同时,有口头约定,如租客甲转租或未到期退租,押金不退。在租房期间,租客甲找了租客乙合租分摊房租,并与租客乙签订了租房合同,租客乙的合同是跟租客甲签的,押金也是交给了租客甲,因租客甲退
租房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房东同意并和别人签了合同,扣我押金,是否合理?
租房合同未到期,因老婆怀孕,不能爬高楼(房子是六楼)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房东同意并和别人签了合同,但是和我结算的时候,要求扣我一个月押金,说我违约了,请问我在征求房东同意后是否违约?
租房合同到期,搬走后没有及时通知房东退房。晚了几天才告知房东退房,是否需要多付一个月的房租?
搬走了,晚几天告知房东退房,是否需要多付一个月房租?
我的租房合同是今年9月18日到期,到期后,我不想租出去了,想自己收回来用,但租房者不想搬离,我是否可以收回我的房屋,这样合法吗?
一个月之前合同到期,公司现在搬迁不能继续合作,我们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现在是2012年8月,我是2011年7月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了,公司没有提醒我,现在公司说要搬迁,我不能与公司继续合作。领导8月28号才告诉我说我们工作到9月15号,他没有提及任何补偿。对于当事人的我是否可以依法得到补偿呢?
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约,但仍续租的,一方违约是否按原来合同执行?
甲方出租的房屋租房合同到期后,又口头协议再租给乙方一年。可是乙方租了3个月后,就提出不租了,且乙方也没有提前通知甲方,只是到了租期该交房租的时候,乙方不再交房租,并提出帮助甲方出租房屋。这样,乙方原来交的押金,可以不退吗?且原合同上写的是:违约方应该缴纳另一方年租金的20%违约金,是否按合同履行呢?
租房者违约,签一年合同一个月以后要求退房,我应该还给他所交的租金和押金吗?
我与房客签了一年的出租合同,交了半年的租金,但是租一个月以后说不租了,我让他转租,他不同意,让我退给他一小部分租金,我同意了,但是房客又不同意了,说退的太少,没有谈拢,准备走法律程序,如果我强行不退钱会有问题吗?
我在今年下半年租了一间房子,押一付三,房租付到今年年底12月31号的,之前提前说好了如果下个季度不再租房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即:乙方如果不在12月31号之后续租,应该在11月1号提前告知甲方。我觉得这点可以接受于是就签订了合同。但是签订合同后我发现上面有一点,即我在告知甲方不再续租后还要继续把房子妥善转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