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再站在路北机动车由东向西开,小孩往南走但是没有越过中间的线,小孩子轻伤,医药费应该由谁付
2011年7月14日上午,我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在距路口30米处,行人从右侧两辆汽车之间突然横穿出来,我刹车不及,撞上我车挡风玻璃,我及时报警,并报120,我送伤者去医院并垫付5000余元,请问如何判责任
机动车正常行驶,遇到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肇事者立即拨打110、120,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现肇事者已经垫付医药费16000元,医院现要求最起码还要医药费8000元,但伤者无钱支付,请问,肇事者该如何处理。(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作出)。
我方非机动车(三轮车)由上方向下行驶,在允许左转弯的地方打转弯灯左转时,遇一由下方向上方行驶的摩托车,摩托车明显超速,我三轮车立刻减速至停车,但上行摩托车在绕行的情况下,撞到我三轮车前轮,并飞出去撞到行人的责任划分
机动车正当行驶,一小孩从分叉路口冲出来,相撞。小孩轻伤。机动车是否要付全部医药费?正当应该如何赔偿?责任应当如何判决?结案的时候,交警部门是否应该先给责任书机动车主看了才交钱?
我于2012年5月15日晚回家,自北行向南行驶在限速为60公里的小区外道路上,当时正下着雨,我的车行驶在超车道(公路是双向6车道,我是在黄实线右侧的第一条车道上行驶)的时候与一个从东北往西南斜传公路的女人相撞,当时我发现她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避让了,女人先与我的保险杠相撞,并造成我的车左大灯碎裂,人倒在我的风挡玻
行人牵头发情受惊的牛逆行撞到机动车上,牛当场死亡,行人被牛甩到路边后死亡,责任应如何判定?机动车应该负几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