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方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个协议:村大队有闲置的4间房屋,因年代久远,比较破旧,经过协商,村委会同意由我方对这4间房屋进行修整,修整后由我方做诊所用,可以使用30年,条件为,我方出修整费,并且给村委会另盖一间新房。双方已签字按手印,村委也盖章了。(后来,村委嫌我方给其新盖的那间新房碍事,让我方给拆除了) 今年,村委变卦了,同意我方继续使用4间房屋,但须缴纳所谓的地皮费,100元/间/年,需一次性缴纳15年的费用,即100*4*15=6000元,我方认为村委违约,因为去年签的协议中,并没有提及缴费的问题,况且,近几年农村要进行规划改造,一旦规划,房子肯定得拆除,如果一次性缴6000元,岂不是太划不来了。 请问:村委不守合同,征收地皮费合法吗?若与村委会打官司,胜算可能性大吗?
农村村委会卖给农民旧房子,谁负责办理房产证,如何办理。现在村里否认卖的是旧房子,说卖的是耕地,村委会有权利卖耕地吗?如果卖耕地给农民的话,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吗?房子盖了10年了,没办理房产证,应该如何办理?
我开始想贷现在不想贷了,现在别人只还了我和我爱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没有还给我.我害怕(一份证明是空白的,一份上写着本村村民)
事情经过:2008年,当时的村委会征用到我家的自留地(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当时协商:于置换用地(即把另一块地与我家的自留地交换)方式,村委会有书为证(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签名)。而如今村委会(已换界)发一张通知,说明不同意置换,要求我家按原来的自留地给予现金补偿;并限两天之内把所置换土地里的东西搬出,通知上
我的承包地被村前任村委会用做宅基地,条件是在我承包极限内按每年的产量,和当年的收购价格给予补偿款。我不同意。可是村委会来家多次劝说,我说不是我不支持村委的工作,原因是你在职期间能对线,换了班子咋办?。村子书说那好说,我给你写一份合同,可我还是不乐意,最终碍于面子只好答应。可是第二年就换了新的领导班子
问题是这样的.村委小组山林与村委会山林争议.现在把村委会把村委小组的山林买了出去.可能有几万亩山林.价格可有几百万元,可我们乡下农民怎么争回来呢,现在乡下农民有山林证,山林证现在是归村委小组管理的...村委会没有通过村委小组直接买出去.太摆道了.村委小组农民现在抗议...
本村一村民私刻村委会公章,骗取手续后将村委集体使用权变更为个人土地使用权(1200㎡)。
本村一村民私刻村委会公章,骗取手续后将村委集体使用权变更为个人土地使用权(1200㎡)。 公安局说村委会的章不算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