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没有儿子的母亲,大伯家有2个儿子,小的分给我家当办个儿子,爸爸死掉后,有一间房子和一亩地留下来,现在要分我现在的哥哥,也就是我大伯的儿子,她全要独吞,只拿了2万多给我妈妈,我妈妈没有拿,按道理来说破,房子归他地基时归我妈妈的,但他不还打我妈妈,现在弄的我妈连养老的钱都没有,看到她这样当女儿的心情是很难受的,房子和地基酒有70万了,我哥哥是过来养我 妈妈的,它却这样,太狠了,我已经是嫁出去的女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一天天的托下来,我的母亲也60多,我该怎么办呢?
我哥哥和他的父亲打官司,我大伯打算将拆迁的所有财产一分钱都不给他的儿子,由于当时房屋是大伯和他的妻子(大妈)共同财产,现在大妈去世,儿子要怎么样,有什么证明才能有权利分到这房子的拆迁的财产。房产证上写的大伯的名字。 现在大伯还没等大妈去世1月就找到一个阴险的女人当家,他们拿到结婚证,就是这些情况。
律师!如果我要立 代书遗嘱将财产给我儿子,我可以叫我母亲的弟弟做我遗嘱见证人吗?我母亲早已去世多年!
1,我可以叫我母亲的弟弟做我遗嘱见证人吗?我母亲早已去世多年! 2,还有另一见证人,我可以叫我妹妹的儿子吗? 问啦好多人说妹妹儿子不行。那么我死去母亲的弟弟可以吗?我早已母亲死去,就不是我的继承人吗?那她弟弟就不是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做遗嘱见证人吗?
母亲(一直未婚)在海南得重病后卧床不起的近6年时间里,居住在广州的认养儿子仅有2次看望其母亲,且除去其每次来海南的旅游天数,留守在患病母亲身边的时间极为有限(2—3天左右),完全没有尽到赡养母亲的最基本义务和责任。母亲患病6年期间,全部由一起生活居住35年的养女照料,其中包括起居、饮食、购买营养品、聘请护
律师: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我从5岁开始就抱养给自己的亲姨妈和姨爹姨妈。去年我姨妈去死了。从生病到去世及安葬的事情都是我出钱办理的。姨爹今年85岁了。想把现在的房子赠送给我。是在双方志愿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办理。但是公证处为什么会不给办理呐。在这里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办理。不办理的理由是什么?谢
我姥姥有一个儿子,2个女儿,自从我姥爷去世后,就剩下老太太一个人,为了防止老人孤单和思念老伴,我姥姥在老伴去世的一年之后就经常在亲戚家居住。但是一年后我舅舅就不让我姥姥回家了,老人几次回家都被关在大门外,而且我舅舅要求要与我姥姥的2个女儿平均赡养,实际上2个女儿都是一致在给赡养费,但这个儿子确实从老人
结婚在家做全职主妇有已经7年,育有2子,其中1子今年出生的。丈夫多年一直不断有外遇,最近几年有固定小三,经常留宿小三住所。我们在家经常吵架,小三也打过电话骚扰我,很多次因为小三的事吵闹而被他打。我伤心欲绝,决心离婚,如无法私下协商,该如何获得合法的丈夫对婚姻不忠的证据呢?私家侦探的证据会被拒绝吗?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