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是一名外地来京的打工者.两年前我与一家物业公司签定了五年的劳动合同.签合同的时侯由与我疏呼大意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2010年10月份在看到其它职工<就是老员工所为正式工>的工资单时.发现我的工资单上住房公积金一拦是空白.去公司财务后得到的答复是.外籍在京打工者不享受住房公积金 我想问一下.公司财务人员
我在公司上班一年半,到离职才知道公司没给上保险。想问下公司只上二险是不是违法,上三险的话,是按工资的百分之多少交的。
女方是北京农业户口,男方是外地非农业户口,目前已生育一个女孩,因我们感觉一个小孩比较孤单,因此想在生一个孩子,请问孩子随女方户口罚款多少。 要是上户口先找那个部门
我是天津人,在北京上班,今年一月份刚增加生育保险,我小孩五一前后出生,我能享受生育保险补贴吗?补贴金额是多少?我媳妇月子里,我可以带薪照顾她吗?能的话是几天?
武汉市根据鄂劳函(97)393号文建国前后参加革命工作薪金制人员两者退休金各享受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武汉市根据鄂劳函(1997)393号文对建国前、后参加革命工作薪金制人员两者退休金待遇有区别的原则,那么两者在退休时各享受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几退休金?尤其是49年1月至9月30日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薪金制人员的退休金百分比是多少?我想应该是公开的政策。谢谢您的帮助!
外地夫妻在京务工,孩子9岁,房产一套在男人名下,现在要离婚,女方坚持要房子养孩子,可男人说女方在京没有纳税和养老保险不能过户给女方,坚持只给女方15万资金,自己要房子和孩子!请问他是不是唬女方?离婚房产分割受不受是否在京纳税和养老保险的限制?急切盼望各位大侠给指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