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现在所在的国际旅行社工作十年,由于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我所在的旅行社迫于压力,经营状况不如从前。几天前,由于在带团过程中一个客人的投诉(与我的导游工作并无直接关系,客人刚来就丢失了手机,心情不好,有点找茬的成分),社里决定不再派团给我,只是零零散散的给一些一两个人的小团。我想请教律师,旅行社是不是应该在我工作三年后就该给我上保险,我现在不想在这家旅行社干了,是否可以告旅行社不给我上保险,从而追偿我几年来的经济损失? (由于导游这一行业比较特殊,是不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劳动关系确实存在,我是否还可以追偿利益?)
我和一也婚男人相爱,并且生活在一起6个月了,并且我现在也怀孕在身,本来一直很相爱的,自从怀孕后他就开始变了,只是口头承诺对我会一辈子好,可是没有实质的行动,像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请律师大哥帮帮我!
请问: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定需要职业经理人担任呢?
请问: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定需要职业经理人担任呢? 谢谢了!
我是本村户口,在本村规划的土地上买了一套楼房,预交了三分之一的首付,买房之前不太了解小产房的法律规则,后来听别人说是小产房,我买的受法律保护吗,以后能不能转卖,如果不想要了,能退房吗,对方如果不想退房该咋办,买的时候我们没问产权问题,他们也没回答,但我们当时是不懂,现在有心想退房该走啥程序,楼房也对
我与丈夫结婚不到两年,婚后就一直争吵。现有一小孩,今天刚9个月,还在哺乳期。现想离婚,对方不同意,他意思等个三五年,让我帮他把孩子大了再说。但三五年后,我的青春没有了,他还要跟我我争孩子。到时我怕孩子的抚养权争不到。现在我们说好他给我个婚姻保障条约。我想问下我们签这个条约,要如何签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