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组有集体土地51亩,在为经小组人员同意被村委和当地镇政府租借给开发商建永久性房产。每亩价格为1400元每年。但集体土地未经小组人员同意,也没用召开小组会议。先在农作物被毁,倒满了建筑垃圾,村民去田里维护开发商说要放狗咬人。真不是明摆着抢占农民土地吗?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向当地镇政府反映肯定是徒劳无功。求能切实的为农民解决难题的好心律师解答难题。农民都是些法盲,没有任何法律姿势,更不知道该走如何程序。
我是四川的·我们乡以修农贸市场为名,政府和私人勾结在我们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把农田占用。强行把我们种的农物毁掉。然后农田以八十快钱一个方强行买去,转手出售以一千二百元卖给别人。
您好!我是湖北省竹溪县丰溪镇的村民,在2005年的时候乡政府引来了一批外省的投资客,利用自然资源纷纷都在兴建电站,这中间我家的山林和土地就在占用之列,因为乡领导的极力劝说,我家的11亩的山林全部被征用了,按人民币120/亩补偿的,一年一年的补偿,因为这几年投资方没有钱,所以我们只在2005年拿到了补偿金2000元。另
王妇女因制止政府施工人员强行占用自家土地未遂,现被派出所拘留,送至XX拘留所,已三、四天,且拘留所不允许其配偶送衣物。当下社会,国家连公民最基本的吃饭的土地都保护不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何在???求帮助!!!
我家有一块土地A,在84年时被村组之间的纠纷被另一村收去,我组上用别一块集体土地补偿,(还有一家,也一样),这块地A我有土地证,补偿地的土地证有错误,而我组在85年分了一次树林,有几家因树林多,而退出一部分树木,而上证时双方都上了林权证。在一次征地时,政府以他有林权证为由,将土地赔偿款不顾我强烈抗议下拨给
我是广西省桂平市木圭镇的。我们村的村民大多以耕地为生,每家每户靠的就是这点土地吃饭,现在镇政府突然带了一帮人过来量土地,说要把这片土地征用我们乡政府以修农贸市场为名,政府和私人勾结在农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把农田占用。强行把我们种的农物毁掉。然后农田以7万元一亩强行买去,给农民的补偿少得可怜,农民们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