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和电摩相撞。电摩载人并行反道,其中一位是一周岁左右儿童,应该哪方负责?
在12年11月1日下午3点半左右,我与一位妇女相撞。我当时骑着一辆电动车按照交通规则靠右行驶,对方骑着一辆电摩走反方向,并且车上载有一位一周岁左右的儿童和另外一位妇女。就是想问一下应当谁个负责,法律又是否应为载有儿童就可以不负责任吗?
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自行车是逆车道而行,电动车是顺车道,两车相碰后,自行车车主因跌倒刚好碰到护拦而受伤,请问这个事件中,应由谁来承担。由于事发时,急于先治疗,而没有报警,但有录音证明这个事件自行车是逆车道而行,我是电动车车主,对方现在想讹我,我该怎么办?希望尽快帮我解答,谢谢。
在我们小区内,我母亲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往西行驶,小区社区的一名临时工作人员由北往南行驶,在一个近似于x的路口相撞,(有监控录像,但是监控中相撞的时候被树挡住了)我母亲的电动车前轮撞在了那人的后轮,我母亲被甩的肱骨骨折,那人没事,当时发现时现场已经没有了,我们一起去的医院,他在交了500元住院押金后,听说做
一辆摩托车由南向东右拐弯,速度很快,未打转向灯也未笛鸣,这时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东向南左拐弯,电动车未到人行横道线处拐弯,而是在离横道线5米左右拐弯的,出事地点也就发生在离横道线5米处。想问一下,谁承担主要责任,谁是次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
晚上回家停在自己住的楼下,第二天回家一看没了。去查监控是凌晨4点被盗的,门都有门禁不知是什么进出的。
10月10日晚18点30分左右我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一条乡村路十字路口与一个喝了酒骑自行车的人相撞,我是由南向北行使,自行车是由东向南转弯,当时 在我的右边有一幢小房子挡住了我的视线,在我快到路口时自行车突然从东边过来向南转弯,我当时就报了110,还送他去医院做检查,各项检查共计1200元,我个人检查花了200元,两人
我当时由西向东行驶电动车,自行车在我前方我当时按了喇叭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听到了喇叭 回头看我之后我从他旁边骑过 她的自行车龙头挂上了我的电动车龙头跌倒 之后去医院检查左手骨折要开刀,责任怎么划分?谁的责任比较重?还有当时我的车速不快.而且现场被破坏了
2010年12月5日,我骑电动车被后面的电动车撞倒,他把我撞倒后,他的车也摔倒在我前面2到3米远的地方,双方都受了伤.他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请问应该认定为谁的责任.
我骑电动自行车载人横穿马路与机动车相撞,我的责任是多少?机动车司机责任是多少?
我是未成年人,当时骑的车不是我的,是我载的哪个成年人的,我骑电动自行车载成年人横穿马路,然后我看到马路上无人,车辆稀少,然后才载人横穿,差不多要到马路的那头,就与一辆长的很想面包车的机动车与他的右侧车头相撞,我方造成我载的那个成年人轻伤,我伤情也不重,然后对方的车和我的车多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