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我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前不久刚签首付合同,买受人只有一个,但我想把我妻子的名字添上去,有那个必要吗?在办理房产证时也能够增加吗?如何增加?如果不添加财产夫妻间如何分配?
公司给的答复是:按最近十二个月实发工资的平均,补发七个月工资。 请问是否可以要求额外补偿; 另外是应该按应发工资补还是实发工资补; 这个补偿的钱是否要扣税? 如果可以要求额外补偿,依据是什么,额度如何要求?谢谢!· 到底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计算呀,怎么二个人的答案不一样的? 还要问一下,我
我在没签房产合同之前,只是交了首付款,想变更一下名字,写成我父亲的,开发商不给变,如何办
开发商没按合同约定去房产部门办理登记。现在法院把被执行人的房产裁定给申请执行人,开发商不协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并提出异议:一、没办权属登记的房产不许转让。二、面积差100平米(没权威部门认可)。三、开发商没义务协助。四、没办权属登记之前此房归开发商,任何人没权处置。
从中介中云置地手中租有一房间,因个人原因,需转租出去,两个月前经与中介通话,说是可以转租,100元合同变更费,今日咨询中介又说合同变更费300元,问我100元是谁说的,当时只是电话咨询,没有录音,也不知对方是谁,在合同中也没有提及转租有合同变更费的事宜,请问中介做法是否合理,收费标准是什么呢?我如何维护自已
我今天接到一份人事变动通知,通知中扩大了我的工作范围,通知下发前并末取得我的同意。请问这种情况可否认定为单方面变更合同?如果我坚决不同意此变动,是否要书面回复人力资源部,此回复会否成为后继仲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