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浙江的上市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合同签订的是2011年3月7日至2012年3月7日,由于合同到期一直没向我提起过续签(还有各种其余因素),所以我在上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原本打算今天做完了就正式离开公司。可是我平时只拿到70%的工资,30%说要年底才给我,由于我年中辞职的,所以公司拒绝支付我剩余7个月30%的工资
这个暑假在深圳找了份茶艺师的工作。本来是说进去的第一个月是要压工资第二个月才有工资发的。可是因为个人问题不得不把工作辞了。。。那时候才做十几天。本来主管是说我可以月尾走的。可是过两天主管却跟我说有一个人要进来。叫我当天不用干了,并叫我签了劳动合同和员工离职表什么的。。。可是却不让我在劳动合同的时间上
甲方如因内部架构调整、部门合并、撤销以及工作需要等原因,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及相应的工资
我们单位因为扩建车间,需要外调一部分人员,其中有我一个,而且我外调外地工资不变,我不想去,单位就让我待岗,有工资而且没,我想问问如果待岗的话需要单位开出书面证明么?待岗的时候会有工资么?
老师:您好!我是2006年10月进入一家公司,合同是2008年3月份签定,且是一年一签,我想请问一个,如果我的合同在2012年12月31日单位解雇的话,能否拿天N+1的工次。谢谢
1、我爱人在家注册个体工商户,经营食品配送,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雇佣了一名驾驶员,于今年4月21日上班,5月13日主动辞职,中间请假一天,雇主家里有事放假一天,辞职后,我爱人付了23天工资(计1533元)给他,但是事后他却以我爱人没有付工资给他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偿他1800的工资和1300的加
情况是这样的,我去年在大连中远船务暑假工,然后到现在我都没从施工队那里拿到属于我的工资,现在给施工队的负责人打电话有时候也不接,我现在人在异地,金额不是很大,不到两千,我想报警,但是也不知道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