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才刚开始送暖,楼下发现漏水。经过物业查看说是我家的地热管漏了,渗到楼下的。 想问:这个地热管是进户之前施工单位安装的,现在第9年就出了问题,这个责任谁来负呢?而且如果想找到漏点,需要把地板拆开,地面刨开,这些费用,损失谁来负责呢? 国家是否有相关的赔偿规定呢?
我今年6月份租了一套商品房开店。租房的时候写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上下水暖气均由乙方(我)来修理。并规定在租房期满后,上下水暖气如果损坏我必须修理好。 问题就在这里了,6月份的时候供热公司根本没有供暖。我们并不知道地热是坏的,因为地砖也没有裂痕。 但是到了冬天地热漏水严重,我去找房东修理,他推脱说
我家是2007年7月买的这套房子,今年12月20日楼下住户发现漏水,找到物业和供热公司都说不管,我想咨询一下管路漏水应该谁负责,地热管的保修期限是几年。
我家是06年买的房,10年入住,但在当年供暖时就发现漏水了,原来是我们入住前,地热管线被冻裂了,找了物业,可物业说他们不管,并且还过了房屋保修期了,这合理吗?
我买的是2手房,房子是04年盖的,我是09年买的,今年在试水的时候楼下找我说我家地热漏水了,我家又找不到漏水点,找物业,物业说是住户自己的责任不归他们管。我该怎么办? 现在证明是自来水管渗水
我家地热管道漏水,把楼下天花板泡了,是物业负责维修,还是我负责维修?
我家是09年10月买的房子,购房贷款合同上写的日期是10月23日,跟物业签订的业主手册上写的日期是10月1日,如果按购房合同的日期,地热就还没过质保期。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物业应该负责维修吗? 在知道地热管漏水后,物业公司把我家自来水管道和地热管道都关闭了,我找物业公司报修后,物业公司又把地热管道打开了,拿楼下的
我家是09年6月购买的商品房,地热由开发商提供,2011年冬天开始漏水,找到物业他们说已过了保修期,不予处理要求和楼下邻居协商自行解决,我觉得这样不合理。请问这种情况应由谁来承担维修?
房子去年十一进户,今年6月搬入,物业张贴告示9月9日试水家中务必留人,9日当天并没有发现漏水,楼下临居也没有发现漏水,9月11日家里无人但回家时发现地上有水,当时找物业来看,物业把水给关了,但楼下的灯及抽油烟机均已进水,要求赔偿
我家的暖气管道(在地下埋的)漏水到楼下,物业说管道过了质保期(2年),维修费用由我家负责,我该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