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地是口粮地,94年村里专门设的蔬菜小区分的地,是特批的地,我家在地里盖温室,城乡规划说我们非法建筑,我想问我们在自己家的地里盖温室大棚,也是用于蔬菜养殖的,违法么?还有城乡规划局有权利要求我们拆除温室大棚么?
山东潍坊的,我们村的大棚都签的有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还有近20年才到期,现在开发商要征用,不知道有没有具体的补偿办法?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国家有没有具体的规定?还有这里的住宅也要被占用,我们这里的房子虽是农村但是都有房屋产权证,补偿标准又是什么?我们这里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这方面的东西,还希望不吝赐教
2010年冬,我新建10个蔬菜大棚。村委担保每个大棚贷款五千元整。共投资7万多。种了一年后。 今年村委与私人以建生态园为由,占用我所有大棚。后来,生态园不建了,村委一直不给我说法。 其他村民大棚贷款村委已还给信贷。只有我的迟迟没有着落,村委也一直不给个说话,也不出证明。 现,一年的信贷期到
今年我们县要招商规划,前几天已经来人划了地,我家的地不属于规划范围,我就想建一个蔬菜大棚,但是见天上午刚准备建,城管就来了,把刚建好的两个大棚架子给拆了,说是留着招商规划。我想问他这样做合法吗还有我家的没有在规划范围怎么就不可以将蔬菜大棚,而是留给他们招商呢
97年春我村高空农灌线路被盗,村委急需资金铺设地埋农灌线路,因此就把属于村集体的蔬菜大棚提前两年对本村村民发包,村两委制定了发包方案,并召开了全体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并讨论通过了该方案,入会代表也都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了字。按照发包方案我底标中标,交齐承包费后与村委签订了《大棚承包
我们这是二环路边上,都是蔬菜大棚种的温室葡萄居多.现在要建住宅楼,占用我们的土地给的价格是每平方米240元葡萄每棵给70元地上物损失每平方给16.3元而且地上物的东西不归我们所有。不知道给的合理不合理。 有请有关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村里前几天联系大棚所有人,要求以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土地剩余17年的使用权转让出去,赔偿标准太低,大部分人不同意,村委便叫嚣要强拆农民的蔬菜大棚,还说这就是国家征地,不同意也得同意,请问若真采取强拆,村民应如何维护个人权益?关于赔偿这一方面国家是否有统一标准?
8年前我以别人的名字出钱购买了一个蔬菜大棚,经营了8年后,现在,那个人向我索要蔬菜大棚,说蔬菜大棚是他的,我不想给,他要到法院起诉我,我能打赢官司吗?
大棚在我们自家的地里已经快盖好了,城管说,不需我们盖,让我们拆,可他们已经把我们的大棚推倒了一些,说我们现在办手续已经晚了。我想请问:城管有没有法律依据不让我们盖蔬菜大棚? 另外,我们需要补办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