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2年多以前,在某邮政银行储蓄所存款时,营业员向其推荐一种存款方式(暂按5年),说利息高于同期正常银行存款,并可中间随时支取,利息按时间折算。若2年提前支取,可以按银行2年利率。但我友在2年后用钱提取时,却连2年银行基本利息也不给,被告知当时办的属于5年保险,提前支取,属单方违约,只能按活期存款利息结算。 请问:邮政银行职工是否构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诈骗罪?
我朋友以月利率4%—8%的高息为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和签订借款协议、每月支付利息等方式,先后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我朋友除了将集得的款项用于支付利息、归还到期本金和购房买车外,还先后以月利率10%—15%的高息将集得的资金借给其他人使用至今有2800万
我朋友以月利率4%—8%的高息为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和签订借款协议、每月支付利息等方式,先后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我朋友除了将集得的款项用于支付利息、归还到期本金和购房买车外,还先后以月利率10%—15%的高息将集得的资金借给其他人使用至今有2800万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请问该案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非法集资诈骗?判几年
我朋友以月利率4%—8%的高息为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和签订借款协议、每月支付利息等方式,先后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我朋友除了将集得的款项用于支付利息、归还到期本金和购房买车外,还先后以月利率10%—15%的高息将集得的资金借给其他人使用至今有2800万
我于今年3月份在一投资理财公司投资(经朋友介绍的),合同快到期时我去找经办人要钱,他说资金困难,给打了个借条,把合同要回了。结果4月份去找他,找不到人了,找了个律师咨询说属于借贷纠纷,要起诉他,可是他名下竟然没有财产,无法要回我的钱,去派出所报案,竟然不立案说不属于诈骗。我该怎么做呢(此事去法院一查,才
我家亲属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网追逃,清网行动期间自首,当天被取保候审,现在案子到了检察院,在预审的时候办案警官说这个情况已经和检察院和法院沟通过了基本能判缓刑,在这个案件里我亲属是从犯,他在公司主要负责管理后勤工作,其他涉案的人员比如财务和行政总监都被判刑3年到3年半之间,主犯现在还没有判,主犯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影响其中的单个民间借贷合同以及其保证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否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有效?有什么硬性依据,和有参考的价值的案例?谢谢。 现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了,但是债权人手中有以单位名义作为债务人的借款合同同时有两个保证人做连带担保,是否因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行
因向人借钱百万和做会头被判8年为什么借钱会变成诈骗罪就算成立诈骗罪为什么又能和非法吸收工众存款罪并罪。不是算一个罪诈骗罪,不知道这样上诉有用吗?帮忙分析下减刑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