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原告堂弟同学想开蛋糕店,找不到合伙人,资金不足,遂找到本人,想一起合资开蛋糕店,由被告经营打理。初期约定资金是9万,每人出资三万。开始被告提出店面装修跟设备采购预算各在1万元左右,前三个月的预算是7.5万,后来在装修及采购设备过程中,原告发现开资远远超过预算,感觉被骗,于是想退出,不再参与合
10年合伙开店!装修时我拿他点钱还写了借条!后来开业后又签了股东协议
10年合伙开店!装修时我拿他点钱还写了借条!后来开业后又签了股东协议!借条忘记撤了!把他投资的钱都分化到股份里去了 几年内没有任何问题!可今年又拿着那7年前的条子起诉我!保全了我的车!还是锁上的!检车都不!它这是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