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单位跟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要我到社保局流动人员窗口交社保,我无法享受工伤,生育,失业险,并且按
追问:单位跟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要我到社保局流动人员窗口交社保,我无法享受工伤,生育,失业险,并且按流动人员缴费还不给全额报销!单位违法?
单位11月5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出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不给办理社保转移!
情况是这样的: 1、部门主管通知我明天起不要上班,我第二天也没去,公司以旷工5天为由于11月5日给我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自11月5日起解除劳动合同。11月5日起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失效,我认为既然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本人没有义务进行离职交接! 2、主管已口头通知我离职,现在申请劳动仲裁,主管负认,说我自己旷工,
政府机关原下属企业(企业78年已撤销)的工伤遗留人员,72年工伤,单位撤销后一直由主管部门发放生活费17元,97年后按照济南市最低生活标准改为170元,后跟着主管部门临时工涨了30元,现生活费为200元,医疗费由主管部门按照机关干部的标准报销。现该职工死亡,家属要求给予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请问是否享受丧葬费待遇?
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于2006年先后在市社保局一楼的招聘会上应聘到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一直未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在2008年初,单位为了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我们签订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业务委托合同,当时有同事不愿签订委托合同就被单位辞退了。同年7月单位变更成了现在的名称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人八二年上班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零二年单位以减员增效为名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补偿四万多元,现在每年的养老保险逐年上涨,一零年将近六千元,现在的物价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单位索要物价上涨的补差。
孕期单位非法解除除劳动合同,停交社保。现本人已向当地申请仲裁,如果此期间找单位挂靠续交社保,是否会对仲裁结果有影响? 1. 如果挂靠至其他单位交保险,是否不会影响生育保险的报销 2. 原单位是否会以我与其他单位又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认为之前非法解除劳动合理。
本人自2008年9月份到该单位担任驾驶员工作至今该单位两年与本人未签劳动合同及社保,在工作期间认真工作,服从公司领导的一切安排,现该公司领导突然辞退本人,本人在该单位没有能证明与该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请问本人应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