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18岁的他与一个17岁的朋友抢劫了一个妇女的手机,还把妇女捅了一刀,是轻伤.他们利用抢来的手机发信息给妇女的朋友,称该人出车祸了,要他朋友送1500元来,18岁的他得到了1500元中的600,(他分得600元)他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与判决呢?
两个杀人凶犯是未成年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上,法定的赔偿有机项,如果他们达不到法定的陪偿数目,我们怎么办.能给他们加刑吗. 我是山东安丘的农村户口,两个犯罪嫌疑人也是农村的.如果他们家拿不出赔偿金,达不到法定的数目,我们怎么办.
到今天我女儿已被害四个月正了,一个多月前听律师说案子已转入县检察院了,可我们到如今没接到检察院的通知,这样正常么,案子已到了检察院受害人家属不应知道案情吗,是不是非要到开庭时才让我们知道.什么时候案子能到法院.到了法院多少日子开庭审理.
家里父亲十多年前与人有纠纷,当时村里主持协调私了后,十多年后对方再次变相索赔要求赔偿,请问是否合法?有什么法律支持? 家里委屈赔偿后,家中儿子气愤难消,如果做出致对方致伤或致死,会有怎样的处罚?请问判刑会是怎样?
为什么抢劫致人死亡等刑事案件犯罪的罪犯,不判以极刑?为什么作为法院法官一再的去充当调解员?为什么杀人
为什么抢劫致人死亡等刑事案件犯罪的罪犯,不判以极刑?为什么作为法院法官一再的去充当调解员?为什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现在这样的社会中变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