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从国企因改制而下岗失业人员,当时我们咨询当地社保局我们的退休年龄是五十岁。现在社保局说我的档案里有会计记录,且会计工龄超过了总工龄的三分之一,又规定我们是五十五岁退休。合法吗?
我身份证户口是1961年出生的 但是档案里写的有1960年7月得 也有1961年得 今年50周岁应该正常退休 可是去办理了却告诉我按档案1960年得算 按去年退休但是按今年办理 可让我不理解的是去年的工资却不给找了 这一年多交的保费退回 我想请问下这样合理吗?为什么不给找工资呢 ?
你好,龙律师: 我爸是51年出生的,前期买了下岗工人社保,是一次性交付社保款项,交了17000元。本来是需要交15年的,因是退休有工龄的,就优惠了三年。但今年去办退休领社保金时,说我爸还未满60岁。说是单位上面的出生年份是52年的,我就想咨询一下龙律师,这个情况,应该是以哪个标准来确定是否到了60岁,领取
我是2000年从国企因改制而下岗失业人员,当时我们咨询当地社保局我们的退休年龄是五十岁。现在社保局说我的档案里有会计记录,且会计工龄超过了总工龄的三分之一,又规定我们是五十五岁退休。合法吗?
我在今年九月已到50周岁,安规定已到退休年龄,公司人事部门安排我在九月份退休,终止我的劳动合同。我现在还很年轻,想继续工作,但他们说这是国家规定,不能续签。是吗。
我公司目前在招工时有部分当地群众要求参加务工,但由于年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社保部门又不予以参加各种保险。我公司应如何完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