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诉讼风险告之上有一句话“文书退回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这句话如何理解呢? 今天法院告诉我传票无法送达,被告的家人不帮签收,也拒绝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接下来要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帮传达,不收,再公告。我联系了被告家人,他们已明确表示,再送来也不会再签收。我传达给法院的工作人员,法院明知道这样,表示还不到公告的程序。被告家人已明确表示不收了,法院难道不可以直接公告吗,这不是在拖时间吗? 这个程序合法吗? 本来一个简易程序的起诉案,现在传达用去了二十天的时间,接下来,再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再帮传达,这个估计也要二十多天的时间。被告方不签收,到时还要走公告传达的程序,60天。公告完一个月后才能开庭。开庭后还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拿到判决书。在传达上花费如此多的时间,规定是死的,就不能灵活,根据实际来操作吗?
立案以后法院送法律文书给被告,但是被告躲猫猫.现在延长时间送达所有的费用都要我来支付
律师告诉我说法院送法律文书的人因为被告躲起来没法找到他签字,就找到他单位领导请吃饭叫领导出面叫被告签字的,被告才肯签,但是请客这些钱也由我来支付
如果债务人不领取通知书,那么法院应当采用法定的方式送达,如留置;则时间应当为多少个工作日?
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领取通知书,那么法院应当采用法定的方式送达,如留置、;如采用留置送达,则时间应当为多少个工作日? 问题是:债务人不在营业住所地了,寄了也没人收啊。
上诉人于2009年12月X日向基层法院(法院)通过快递提交了:不服不给予不受理破产申请的<<上诉状>>,现X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 (2010)X中法民破字第X号民二庭王X法官经办. 2010年5月2X日上诉人曾到X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室信访说已超过《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
我的起诉书已送达法院很久,可是没有反应,问了好几遍,法院老是说等等。请问法院最长可以拖多少时间,受理起诉书?
女友由于无婚房和公婆住一起,婚后有一女怀孕期、产后费用及小孩致一周半全由女方抚养及负担费用,后由我女友携带女孩在婆家和娘家轮流居住,于去年十月被丈夫赶出,不让回家、不让探视孩子、不许抚养孩子、不让拿取衣服物件等,还抠打我女友、后虽经多次央人说合,现仍无法正常沟通,鉴于这种情况离婚后最长探视时间和次数
未得到传票而导致缺席审判后,如何查证法院传票送达的方式和时间?
有一民事案的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判决的,被告方是偶然在网上发现判决公告的,并感觉判决不公。据法院说,判决之前曾邮寄送达传票,可能是被告居无定所的原因,所以没有收到,按照程序法,法院应该改为公告送达,但是,在网上却查不到相关的法院公告……。 问题: 1、为什么网上能查到判决后的公告而查不到判决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