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用一定数量的钱买了我亲戚家的几分宅基地,双方都是自愿的,买卖都有手续,也有村委会的人见证并签字证明,买过之后,我家就把地基做好了,主体没有建,距今有三年时间了。请问各位我家的做法是合法的吗?若不是,怎么做才是正确的途径呢?
我目前看中了一快土地,但是农户只有一个土地使用证,这块要卖的土地是由土地使用证土地的其中一小块。这一小块土地可以买卖吗?买了之后,可以自行修建房屋吗? 急啦!谢谢!
农村原有村部,通过村委和村民代表同意,与一企业签订出卖合同,合同明确原村部宅基地及院落今后国家征地补偿款都归企业。问:村民有权变相出卖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吗?
现有农村集体土地13亩,其中已有房屋占地有7亩,原耕种地是6亩,几年前将这13亩地承租给个人开厂,当时承租时是各户居民都签字同意的,现在生产队队长私自将这13亩地全部卖给该厂所有人(即原承租人),并未告知村民,更别说村民是否同意,而两人居然串通,给去询问的村民的答复是两人都不知道卖了多少钱一亩地,此种情况,
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冷水铺李家组的土地在实行土地承包到户以后,属于生产小组的承包给私人使用的土地全部被承包者私人卖掉,至今无人问及。这难道是合法的吗?
请问国有划拨土地上所建私人房屋(以双方协定方式所签)的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判定合同无效请求
一幢建于国有划拨土地上的私人楼房,甲方(原划拨土地和房子的所有人)将该土地和整幢楼房(以双方协定合同的方式)卖给乙方。不久,乙方将其中一层房(以双方协定合同方式)转售给丙方。之后约一年时间左右,乙方办理了属于乙方名字的国有土地出让性质的土地证,但未办理房产证。乙方与丙方在一幢楼居住了近六年时间,现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