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我在上班时发生交通意外,经鉴定为工伤三等乙级(相当于原来的十级),现在伤残证下来了,我想知道有哪些待遇?《工伤保险条例》有一条规定十级工伤伤残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六个月本人工资,请问我有吗?如果有,请问我该怎样办理才能拿到?
1979年发生的工伤事故,1980年12月20日经过盘山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同意定因工负伤【轻伤】。后来1985年盘山县升格为盘锦市,原来只是有个复印件通知我给定为轻伤。因为当时年轻经过沈**医院治疗都是一句话就这样了,没有好方法治疗。没办法只有忍受顽固性耳鸣耳聋痛苦的折磨。打针吃药没有效果至于定等级办理工伤证的事,
我是事业单位的,在工作中出了车祸,我骨盆骨折了,尾骨骨折,腰椎间盘突出了,工作时间长了,经常腰部酸痛,腿也肿涨,和领导请假,他非常不满意,我想请问,我请假是否可以,还有人事局把我的资料都弄丢了,所以三年了,我还没评上伤残鉴定呢,我怎么办,求好心人
我是一名铁路员工、今年春运被抽调去跑临时客车。我自己的工作是一名电力工。在跑春运期,。不幸感染了结核病菌。回来后入院两次治疗了,现在稍有好转。还需继续吃药治疗。也要好好休息。在我治疗期间。单位扣了我部分奖金。请问。我这样的案例是否可以去申请鉴定工伤。再一个请问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否不变。
我是一名六级工伤职工(已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我是与公司保留了劳动关系,前几天公司给我下了一个安排工作的通知,上面只说让我去另一个公司当门卫,当时我签收了这份通知。后来我到工作地点一看,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而且都是上夜班,那个公司的环境相当的差,灰尘特别大,对我伤后身体有很大影响,发现我无法胜任